索引号 | 01526264-4-/2021-1222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 | 发布日期 | 2021-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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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于2021年12月10日向本机关提出七〇七--龙山卡(大垭口至腊勐镇段)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本机关于2021年12月10日依法受理。
2021年12月11日,本机关组织专家对该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时限内。经审查,认为你单位递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基本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同意通过评审。你单位随后向本机关递交了经审查后修改完成的《七〇七--龙山卡(大垭口至腊勐镇段)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七〇七--龙山卡(大垭口至腊勐镇段)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
本机关将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七〇七--龙山卡(大垭口至腊勐镇段)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龙陵县水务局
2021年12月22日
龙陵县水务局关于准予七〇七--龙山卡(大垭口至腊勐镇段)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龙陵县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报送的《七〇七--龙山卡(大垭口至腊勐镇段)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七百〇七--龙山卡(大垭口至腊勐镇段)公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龙陵县腊勐镇境内,行政区划隶属腊勐镇政府管辖。路线起点位于施甸七〇七--龙陵龙山卡公路K82+500处大垭口,地理坐标为:东经99°53’59.85”,北纬24°43'55.98";路线止点位于腊勐集镇南侧,地理坐标为:东经99°55'35.98",北纬24°43'35.65"。本项目周边为已有乡村硬化和土质道路,项目建设对外交通可借助现有道路,无需新修施工便道。本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基工程、边坡工程和桥涵工程。新建道路全长约6.90千米。路基宽7.5米,采用三级公路(困难路段四级)设计标准,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途经大湾子上、大湾子下、红木树村脚、腊勐河等,止于腊勐集镇南侧(止点桩号K6+900)。项目总投资4130.13万元,土建投资2669.11万元。
二、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2013〕188号文)和《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划分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云南省水利厅公告第49号)以及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分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通告,项目所在地龙陵县腊勐镇属西南诸河高山峡谷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为建设类一级标准。项目区具体防治目标: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6%,林草覆盖率21%。
三、本项目建设工期为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设计水平年确定为2022年。
四、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根据分区原则将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划分为路基工程防治区、边坡工程防治区、施工营场地防治区、弃渣场防治区四个防治区。
五、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挖方总量23.82万立方米(其中收集的表土1.64万立方米、软基0.3万立方米、一般土石方21.88万立方米),填方总量3.28万立方米,弃方20.54万立方米(其中收集的表土1.64万立方米、软基0.3万立方米、一般土石方18.6万立方米)。由于龙陵县恒通路桥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管辖范围内的红色旅游公路需进行长期路肩、路面修缮铺填,需外借大量土夹石,经建设单位和龙陵县恒通路桥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协商,将本项目产生的3.91万立方米废弃土石方,运至龙陵县恒通路桥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管辖范围内的红色旅游公路进行路肩、路面修缮铺填。施工营场地区收集表土0.14万立方米堆放在施工营场地一侧。最终本项目设置弃渣场永久堆存16.63万立方米(其中收集的表土1.64万立方米、软基0.30万立方米、一般土石方14.69立方米),弃方21.53万立方米。后期工程回填利用4.92万立方米(其中一般土石方3.28万立方米、表土1.64万立方米)。
六、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13.45公顷,扰动原地貌面积为13.45公顷,造成水土流失面积为13.45公顷;本项目损坏的植被设施面积为3.23公顷。本项目施工期和自然恢复期间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22168.97吨,新增水土流失量为21767.58吨。其中弃渣场区新增水土流失量为21068.68吨,预测时段内,弃渣场区水土流失量最大,应加强此区域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七、项目在建设中必须按照设计的防治分区,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相结合进行综合防治。本工程具有水土保持功能且计入水保投资的措施为:路基工程区:C20混凝土边沟7098米;弃渣场区:挡渣墙50米、截水沟1157米、盲沟251米。本工程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包括:工程措施:①路基工程区:表土收集1.20万立方米;②施工营场地:表土收集0.14万立方米、复耕0.75公顷;③弃渣场区:表土收集0.30万立方米、马道排水沟691米、复耕1.21公顷。具体工程量为:表土收集1.64万立方米、土方开挖88立方米、铺土工膜670.27立方米、覆土1.18万立方米、全面整地1.96公顷。植物措施:①边坡工程区:绿化1.54公顷,栽植葛根长度为1520米;②弃渣场区:植被恢复1.28公顷。具体工程量:抚育管理2.82公顷、覆土0.46万立方米、撒播白三叶、车桑子2.82公顷、葛根3344株、车桑子248.16公斤、白三叶248.16公斤。临时措施:①路基工程区:临时沉砂池6座;②边坡工程区:临时拦挡120米;③施工营场地:临时排水沟120米、临时沉砂池1座、临时拦挡100米、临时覆盖600平方米;具体工程量为:土方开挖51立方米、M10浆砌砖15.19立方米、彩条布600平方米、编织袋填筑380立方米、编织袋拆除380立方米。
八、根据本项目建设实际情况,采用卫星遥感、无人机遥感、视频监控、地面观测、实地调查量测、查阅资料等多种方法监测。本项目共计监测1.83年,其中施工期(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监测0.83年,试运行期(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监测1年。本工程共布置6个水土保持监测点,其中路基工程1个监测点,边坡工程区2个监测点、弃渣场2个监测点、施工营场地1个监测点。
九、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747.69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列水土保持投资为632.29万元,本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115.40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46.43万元,植物措施费15.26万元,临时措施费10.53万元;独立费用30.67万元)。水土保持总投资中,工程措施费678.72万元,植物措施费15.26万元,临时措施费10.53万元;独立费用30.67万元(其中监理费11.62万元、监测费5.00万元);基本预备费3.0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9.415万元。
十、项目在建设和生产中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依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和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认真组织实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二)及时开展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和水土流失监测工作。
(三)加强管理,坚持文明施工,严格控制建设占地,禁止随意扰动、占压、破坏周围地貌和植被,禁止向周边区域及河道随意倾倒弃渣。
(四)土建工程完工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的要求,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五)龙陵县交通运输局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附件:七〇七--龙山卡(大垭口至腊勐镇段)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附件:七〇七--龙山卡(大垭口至腊勐镇段)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七〇七--龙山卡(大垭口至腊勐镇段)公路建设项目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
涉及省(市、区) | 云南省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保山市 | 涉及县或个数 | 龙陵县 | |||||
项目规模 | 公路全长约6.90千米 | 总投资(万元) | 4130.13万元 | 土建投资(万元) | 2669.11万元 | |||||
开工时间 | 2021年9月 | 完工时间 | 2022年6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2年 | |||||
工程占地(公顷) | 13.45 | 永久占地(公顷) | 10.21 | 临时占地(公顷) | 2.24 | |||||
土石方量(万立方米)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
23.82 | 3.28 | / | 20.54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西南诸河高山峡谷国家级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 | |||||||||
地貌类型 | 剥蚀残山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岩溶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侵蚀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公顷) | 13.45 | 容许土壤流失量 (t/千米2·a) | 500 | |||||||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22168.97 | 新增土壤流失量(t) | 21767.58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建设类一级标准 | |||||||||
防治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2 | 表土保护率(%) | 95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6 | 林草覆盖率(%) | 21 |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主体:①路基工程区:C20混凝土边沟7098米;②弃渣场区:挡渣墙50米、截水沟1157米、盲沟251米; 新增:①路基工程区:表土收集1.20万立方米;②施工营场地:表土收集0.14万立方米、复耕0.75公顷;③弃渣场区:表土收集0.30万立方米、马道排水沟691米、复耕1.21公顷。 | 主体:无; 新增:①边坡工程区:绿化1.54公顷,栽植葛根长度为1520米;②弃渣场区:植被恢复1.28公顷。 | 主体:无; 新增:①路基工程区:临时沉砂池6座;②边坡工程区:临时拦挡120米;③施工营场地:临时排水沟120米、临时沉砂池1座、临时拦挡100米、临时覆盖600米2; | ||||||||
投资(万元) | 678.72 | 15.26 | 10.53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747.69 | 独立费用(万元) | 30.67 | |||||||
监理费(万元) | 11.62 | 监测费(万元) | 5.00 | 补偿费(元) | 9.415 | |||||
方案编制单位 | 云南恒成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龙陵县交通运输局 | |||||||
法定代表人 | 戴其淑 | 法定代表人 | ||||||||
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街道万科金域缇香8栋2单元201室 | 地址 | 保山市龙陵县龙山路76号 | |||||||
邮编 | 650224 | 邮编 | ||||||||
联系人及电话 | 卢艳莉 | 联系人及电话 | 唐才庭 | |||||||
传真 | 0871-66183403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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