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4-4-/2021-033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 | 发布日期 | 2021-03-31 |
文号 | 浏览量 |
龙陵县扶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向本机关提出龙陵县第三中学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本机关于2021年3月18日依法受理。
2021年3月20日,本机关组织专家对该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经审查,认为你公司递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基本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同意通过评审。你公司随后向本机关递交了经审查后修改完成的《龙陵县第三中学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公司龙陵县第三中学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
本机关将按有关规定向你公司送达《龙陵县第三中学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龙陵县水务局
2021年3月31日
龙陵县水务局关于准予龙陵县第三中学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龙陵县扶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龙陵县第三中学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龙陵县第三中学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龙陵县第三中学西北侧,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位置为东经98°43′4.30″,北纬24°26′39.93″。项目区入口连接象达镇市政道路,交通便利。本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规划面积5.00公顷,新建400m环形跑道4313平方米、篮球场3648平方米、排球场572平方米、足球场9000平方米、运动器械场地1800平方米,土方开挖回填及碾压70000立方米,支砌挡土墙、护坡、护坎6000立方米,沟涵2000立方米,建厕所160平方米等。本项目总投资2334.29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742.84万元。
二、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2013〕188号文)和《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划分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云南省水利厅公告第49号)以及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分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通告,本项目所在地象达镇属于国家级西南诸河高山峡谷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省级重点治理区和市级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一级标准。项目区具体防治目标: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渣土防护率达到92%、表土保护率达到95%、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6%、林草植被覆盖率达到21%。
三、本项目属新建建设类项目。工程已于2017年11月动工建设,于2018年12月完工。本项目设计水平年为完工当年,即2021年。
四、龙陵县第三中学建设项目项目由道路区、平台区和边坡区三个防治分区组成。工程占地总面积为5公顷,均为永久占地。其中道路区占地面积0.29公顷;平台区占地面积4.02公顷;边坡区占地面积0.69公顷。
五、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共产生挖方8.32万立方米,其中场平开挖6.02万立方米,基础开挖0.69万立方米,表土剥离1.61万立方米;回填8.32万立方米,无永久弃渣产生。
六、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公顷。因建设活动将扰动原地貌、损坏土地面积为5.00公顷;建设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为5.00公顷,自然恢复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为4.25公顷。水土流失总量为513.04吨,原生水土流失量68.72吨,新增水土流失量444.32吨。预测时段内,平台区水土流失量最大,应加强此区域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七、项目在建设中必须按照设计的防治分区,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相结合进行综合防治。主体设计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并计入水保投资的措施为道路区混凝土排水沟255米,平台区表土剥离1.61万立方米、混凝土排水沟870米。工程量:C30混凝土213.96立方米、表土剥离1.61万立方米。新增工措施平台区撒草绿化面积3.56公顷,边坡区植草绿化0.69公顷。措施量为:撒播狗牙根,284.8公斤,种植皇竹草43125株,抚育管理面积4.25公顷。
八、根据本项目建设实际情况,采用卫星遥感、无人机遥感、视频监控、地面观测、实地调查量测、查阅资料等多种方法监测。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范围为工程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监测面积为5.00公顷,重点监测区域为平台区,监测时段分为施工期和试运行期。施工期共布设2个监测点,分别布置在平台区和边坡区植被种植区域;试运行期共设置2个监测点,分别布置于平台区和边坡区植物种植区域。本工程监测时段为0.84年(2021年3月至2021年12月),分为建设期和试运行期,其中建设期监测时间0.17年(2021年3月至2021年4月),试运行期监测时间共0.67年(2021年5月至2021年12月)。
九、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40.92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计列投资21.79万元,方案新增19.13万元,水土保持投资计入工程建设总投资。水土保持投资中,工程措施投资21.79万元;植物措施投资5.75万元;临时措施投资0.12万元;独立费用13.26万元(监测费5.2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0万元(免征)。
十、项目在建设和生产中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依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和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认真组织实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二)及时开展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和水土流失监测工作。
(三)加强管理,坚持文明施工,严格控制建设占地,禁止随意扰动、占压、破坏周围地貌和植被,禁止向周边区域及河道随意倾倒弃渣。
(四)土建工程完工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的要求,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十一、龙陵县扶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附件:龙陵县第三中学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附件:龙陵县第三中学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龙陵县第三中学建设项目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
涉及省区 | 云南省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保山市 | 涉及县或个数 | 龙陵县 | ||||||||||
项目规模 | 占地5.00hm2 | 总投资(万元) | 2334.29 | 土建投资(万元) | 1742.84 | ||||||||||
动工时间 | 2017年11月 | 完工时间 | 2018年12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1年 | ||||||||||
工程占地(hm2) | 5.00 | 永久占地(hm2) | 5.00 | 临时占地(hm2)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弃方 | |||||||||||
道路区 | 0.21 | 0.21 | |||||||||||||
平台区 | 3.52 | 8.11 | |||||||||||||
边坡区 | 4.59 | ||||||||||||||
合计 | 8.32 | 8.32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西南诸河高山峡谷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云南省重点治理区和保山市重点治理区 | ||||||||||||||
地貌类型 | 中低山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岩溶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微度侵蚀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5.00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².a) | 500 | ||||||||||||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513.04 | 新增土壤流失总量(t) | 444.32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建设类一级标准 | ||||||||||||||
防治 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挡护率(%) | 92 | 表土保护率(%) | 95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6 | 林草覆盖率(%) | 21 |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道路区 | 混凝土排水沟255m | ||||||||||||||
平台区 | 混凝土排水沟870m、表土剥离1.61万m3 | 撒草绿化3.56hm2 | |||||||||||||
边坡区 | 植草绿化0.69hm2 | ||||||||||||||
投资 (万元) | 21.79 | 5.75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40.92(主体设计21.79万元,方案新增19.13万元) | 独立费用(万元) | 13.26 | ||||||||||||
监理费(万元) | 0 | 监测费(万元) | 5.26 | 补偿费(元) | 0 | ||||||||||
方案编制单位 | 云南青水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龙陵县扶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法人代表人 | 杨建蓉 | 法人及电话 | 杨增福 | ||||||||||||
地 址 | 保山市隆阳区隆阳路鹿鸣巷道鹿鸣小区44号 | 地 址 | 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玉缘路1204路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杨建蓉 | 联系人及电话 | 尹可书 | ||||||||||||
传真/邮编 | 0875-2133236/678000 | 传真/邮编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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