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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4-4-/2021-0430003 发布机构 龙陵县水务局
公开目录 行政许可 发布日期 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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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水利、水务
龙陵县水务局关于准予龙陵县碧寨乡梨树坪社区滨江小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水土保持变更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龙陵县碧寨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于2021年3月31日向本机关提出龙陵县碧寨乡梨树坪社区滨江小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水土保持变更方案审批的申请,本机关于2021年3月31日依法受理。

2021年4月16日,本机关组织专家对该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时限内。经审查,认为你单位递交的水土保持变更方案编制基本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同意通过评审。你单位随后向本机关递交了经审查后修改完成的《龙陵县碧寨乡梨树坪社区滨江小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水土保持变更方案报告书(报批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龙陵县碧寨乡梨树坪社区滨江小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水土保持变更方案行政许可。

本机关将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龙陵县碧寨乡梨树坪社区滨江小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水土保持变更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龙陵县水务局        

2021年4月30日       

龙陵县水务局关于准予龙陵县碧寨乡梨树坪社区滨江小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水土保持变更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龙陵县碧寨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龙陵县碧寨乡梨树坪社区滨江小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水土保持变更方案报告书》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2017年7月5日,你单位取得龙陵县水务局关于《龙陵县碧寨乡梨树坪社区滨江小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龙水许可〔2017〕11号)。原批复计划搬迁安置400户/1540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8.35公顷,预计产生挖方87.94万立方米,回填利用55.41万立方米,土石方调运2.48万立方米,产生弃渣32.53万立方米,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864.7万元。经调整后,项目实际完成搬迁安置规模为:471户/1897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实际面积为24.88公顷,实际产生土石方开挖总量75.66万立方米,相比原批复实际开挖土石方总量减少12.28万立方米,产生土石方回填总量29.95万立方米,相比原批复实际回填土石方总量减少25.46万立方米,产生土石方调运1.33万立方米(调运表土),最终产生废弃土石方45.71万立方米,相比原批复实际废弃土石方总量增加13.18万立方米;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1161.27万元。由于工程实际建设情况与设计阶段情况相差较大,工程规模、建设内容、防治责任范围面积、土石方、水保措施工程量及投资等方面都发生了变更。其中工程规模、防治责任范围面积、废弃总量、水保措施工程量及投资变化情况较大,相比水保方案增加比例均超过3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6〕65号)”的相关要求,对比工程设计阶段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已到达重大变更要求。

二、龙陵县碧寨乡梨树坪社区滨江小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位于龙陵县碧寨乡梨树坪社区,行政区划隶属于碧寨乡梨树坪村委会管辖。项目建设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99°02′10.21″,北纬24°33′29.77″。项目建设区南侧出口紧接碧寨乡至勐糯的二级公路,交通较为便利。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工程实际搬迁安置471户/1897人,建设安居房471套,建设活动广场1个,建设养殖小区1个,弃渣场1个,配套建设相应的道路及场地硬化、绿化、给排水、通讯、通电附属设施工程。项目总投资14281.1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0926.95万元。

三、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2013〕188号文)和《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划分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云南省水利厅公告第49号)以及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分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通告,项目所在区域位于龙陵县碧寨乡属于云南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因此本项目最终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一级标准。项目区具体防治目标: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渣土防护率达到92%、表土保护率达到95%、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6%、林草植被覆盖率达到21%。

四、本项目属新建建设项目。工程已于2016年10月动工建设,于2019年9月建成完成并投入使用。由于变更方案介入时主体工程已完工建设将近1.0年,所以本项目设计水平年取2021年。

五、本项目由滨江小镇搬迁安置区、北段延长线工程区、新园搬迁安置区、养殖小区、弃渣场5个区域组成。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4.88公顷,其中滨江小镇搬迁安置区占地14.39公顷,北段延长线工程区占地2.86公顷,新园搬迁安置区占地0.94公顷,养殖小区占地2.61公顷,弃渣场占地4.08公顷。其中,永久占地面积20.80公顷,临时占地面积4.08公顷。

六、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实际产生土石方开挖总量75.66万立方米(其中表土收集3.44万立方米,场平土石方开挖69.42万立方米,基础(槽)土石方开挖1.93万立方米,建筑垃圾0.87万立方米);产生土石方回填总量29.95万立方米(其中场地平整回填25.61万立方米,基础(槽)土石方回填0.90万立方米,绿化覆土3.44万立方米);产生土石方调运1.33万立方米(调运表土),最终产生废弃土石方45.71万立方米,废弃土石方目前已全部运往弃渣场堆存。

七、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4.88公顷。建设过程中扰动地表总面积为24.88公顷,损坏植被面积为12.34公顷。项目区在监测时段内实际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为411.49吨。

八、本项目在建设中必须按照设计的防治分区,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相结合进行综合防治。主体设计及实施的以水土保持功能为主的措施包含表土剥离、排水沟、绿化、复耕、植被恢复等措施。其中:①滨江小镇搬迁安置区:表土剥离16100立方米,排水沟7165米,绿化4.02公顷,临时撒草覆盖1.46公顷。②北段延长线工程区:表土剥离2300立方米,排水沟1270米,绿化0.57公顷,临时撒草覆盖0.66公顷。③新园搬迁安置区:表土剥离800立方米,排水沟330米,绿化0.19公顷。④养殖小区:排水沟1120米。⑤弃渣场区:表土剥离15200立方米,拦渣坝55米,复耕2.92公顷,植被恢复1.16公顷。项目已经完工,不再新增水保措施。

九、根据本项目建设实际情况,采用卫星遥感、无人机遥感、视频监控、地面观测、实地调查量测、查阅资料等多种方法监测。监测时段为2.5年(2017年7月至2020年12月)。项目建设期共设置4个监测点,其中滨江小镇搬迁安置区1个、北段延长线工程区1个、新园搬迁安置区1个、弃渣场区1个;试运行期共布设1个监测点,为弃渣场区1个(延用)。

十、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1161.27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995.40万元,植物措施投资127.44万元,临时工程投资5.94万元,独立费用27.50万元(其中水土保持监测费6.50万元,监理费5.00万元),基本预备费5.0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0万元(免征)。

十一、项目在建设和生产中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依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和批复的水土保持变更方案报告书,认真组织实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二)及时开展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和水土流失监测工作。

(三)加强管理,坚持文明施工,严格控制建设占地,禁止随意扰动、占压、破坏周围地貌和植被,禁止向周边区域及河道随意倾倒弃渣。

(四)土建工程完工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的要求,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十二、龙陵县碧寨乡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变更方案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附件:龙陵县碧寨乡梨树坪社区滨江小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水土保持变更方案特性表。


附件:龙陵县碧寨乡梨树坪社区滨江小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水土保持变更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龙陵县碧寨乡梨树坪社区滨江小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流域管理机构

长江水利委员会

涉及省区

云南省

涉及地市或个数

保山市

涉及县或个数

龙陵县

项目规模

搬迁安置471户

总投资(万元)

14281.17

土建投资(万元)

10926.95

动工时间

2016.10

完工时间

2019.09

设计水平年

2020

防治区划分

面积(hm2)

挖方量(万m3)

填方量(万m3)

借方量(万m3)

余方量(万m3)

滨江小镇搬迁安置区

14.39

53.69

22.81

——

30.88

北段延长线工程区

2.86

10.36

2.03

——

8.33

新园搬迁安置区

0.94

4.84

0.19


4.65

养殖小区

2.61

5.20

3.35

——

1.85

弃渣场区

4.08

1.57

1.57

——

0.0

24.88

75.66

29.95

0.0

45.71

重点防治区名称

保山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地貌类型

中山构造峡谷地貌

水土保持区划

西南岩溶区(云贵高原区)

土壤侵蚀类型

水力侵蚀

土壤侵蚀强度

轻度侵蚀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24.88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500

水土流失预测总量(t)

新增水土流失量(t)

411.4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西南岩溶区(云贵高原区)I级标准

防治目标

水土流失治理度(%)

97

土壤流失控制比

1.0

渣土防护率(%)

92

表土保护率(%)

95

林草植被恢复率(%)

96

林草覆盖率(%)

21

防治措施

防治区划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滨江小镇搬迁安置区

表土剥离16100m3,排水沟7165m

绿化4.02hm2

临时撒草覆盖1.46hm2

北段延长线工程区

表土剥离2300m3,排水沟1270m

绿化0.57hm2

临时撒草覆盖0.66hm2

新园搬迁安置区

表土剥离800m3,排水沟330m

绿化0.19hm2

/

养殖小区

排水沟1120m

/

/

弃渣场区

表土剥离15200m3,拦渣坝55m,复耕2.92hm2

植被恢复1.16hm2

/

投资(万元)

995.40

127.44

5.94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1161.27

独立费用(万元)

27.50

监理费(万元)

5.00

监测费(万元)

6.50

补偿费(元)

免征

方案编制单位

云南青水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龙陵县碧寨乡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杨建蓉

法定代表人

毕加奎

地址

保山市隆阳区隆阳路鹿鸣巷道鹿鸣小区44号

地 址

龙陵县碧寨乡人民政府

邮编

678000

邮 编

678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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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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