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4-4-/2019-1228016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9-06-30 |
文号 | 浏览量 |
段耘书委员:
你在龙陵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并与你们面商,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的建议很好,我局以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平台,积及与自然资源局和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沟通对接,督促做好矿山生产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局积及向省水利部门争取水环境保护项目资金,加大对我县水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我局通过调整充实水政监察大队人员、加强案件审查,委托乡镇执法、整合执法队伍、加强日常巡查监督等措施,目前对全县水事违法行为(特别是违法采砂)共立案查处57件,结案51件,累计罚款75万元,全县违法采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特别是香柏河、勐冒河等敏感河流得到有效治理。在加强执法力度的同时,根据全县形势以及乡镇实际,规划上报了64个合理采砂点,目前采砂点即将进入竞拍程序,下一步全县河道采砂将得到规范化管理。
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你继续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龙陵县水务局
2019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