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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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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264-4/20260721-00003 发布机构 龙陵县水务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6-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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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水利、水务
龙陵县水务局关于对龙陵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21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树兰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龙新乡大硝河村河道治理项目、及时恢复群众耕地的建议》(第21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提的建议很好,你所提的建议我局已采纳。龙陵县苏帕河大硝河段治理工程,设计治理河长5145米,其中干流治理河长5065米,支流中河道治理长度80米。工程于2022年1月12日开工建设,截至2024年5月底已完成治理长度3565m,完成土石方开挖59000m³,土石渣回填34000m³,C20混泥浇筑脚12500m³,普通钢模板23500㎡。由于项目资金被统筹使用,未及时拨付到项目中,导致大硝河段主体及部分附属工程未完工,剩余批复治理长度1500m,已开挖未治理长度660m。

下一步工作中我单位将加快完善龙新乡大硝河村河道治理收尾工程。一是包装新项目,争取衔接资金支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尽快组织实施剩余工程;二是加快推进龙陵县大硝河水库工程项目,将大硝河河道治理项目未完工部分纳入水库项目中一并实施。

感谢你对水利工作的关心,望你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新的更好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