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4-4/20240624-00005 发布机构 龙陵县水务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4-06-24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水利、水务
关于对龙陵县第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1号建议答复的函

闫能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道路及沟渠水毁保通的建议》(第71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提的建议很好,您所提的建议我局已采纳。一是根据上级补助水毁救灾资金,逐年分配拨付乡镇对水利工程水毁进行修复;二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农田水利设施由农业农村局管理,将积极对接农业农村局在项目建设多向农田水利设施倾斜;三是督促乡镇开展水利设施管护制度建设工作,根据“谁收益、谁管理”的原则,合理收取管理费用,进一步加强对水利工程设施运行管理,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新的更好的建议。

龙陵县水务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