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4-4-06_C/2017-0402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7-04-02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各防汛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分析,预计我县2017年总降雨量为1980mm,比2016年少349mm,比历年少133mm。汛期(5—10月)降雨量为1710mm,占年雨量的86%。主汛期6—9月四个月雨量1330mm,占全年雨量67%,预计6~9月主汛期暴雨、洪涝、滑坡和泥石流等灾害会频发,是山洪地质灾害的高发时段。为全面做好2017年防汛准备工作,各乡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务必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洪”的思想,超前谋划、及早部署防汛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动抓好防汛准备各项工作,确保有序、高效处置洪灾灾情、险情、确保水库等各类防洪工程安全度汛并发挥防洪减灾效益,确保重要设施度汛安全,努力避免强暴雨、江河洪水、山洪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防汛各项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建立以分级负责、部门负责、技术负责、岗位负责为支撑的防汛责任体系,各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各类防汛抗旱责任人,提高认识,明确职责,进一步落实防汛责任。做到防汛机构健全落实,层层签订防汛责任书,防汛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同时,汛前要落实防洪抢险队伍,抢险队伍要造册登记、制订好通信联络方式,并上报县防汛办备案。
二、扎实开展各项工程的汛前安全大检查
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及时组织对管辖范围内的水库、塘坝、河道、渠道、道路、弃渣场、尾矿坝等已建和在建工程开展汛前大检查大排查,防汛成员单位要对应自己的防洪职责进行汛前检查和指导乡镇做好汛前检查准备工作,对检查出来的防洪安全隐患要及时落实和整改,对于一时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应对措施和方案,确保工程安全和下游人民群众安全。对水库和重要沟渠要强化安全管护意识,加强巡查排查;滑坡、山洪沟和泥石流重点易发区要落实监测人员和转移路线,向群众发放明白卡,设置警示标志;要对自动雨量站、水位站、预警广播等山洪灾害非工程设施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检查和做好维护,发现损坏及时上报县防汛办安排技术人员修复,确保汛期各项设备完好运行发挥作用。
三、尽快完成对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审批及备案工作
各级部门要抓紧时间做好小(二)型以上水库、重点塘坝、河道、在建各类项目工程和山洪泥石流易发地区防汛责任制的落实,明确防汛责任人,跨汛期的工程要分别编制度汛计划(方案)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备案。
四、抓好防汛队伍物资准备
各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强化防汛应急队伍建设管理,进一步健全防汛机构队伍人员、补充装备,以备必要时承担急难险重的抗洪抢险任务;对储备的防汛抢险救灾物资进行全面检查,淘汰过期、损坏的物资,及时增储合格的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对所储备物资要加强管理和养护,确保物资储备拿得出,用得上。
五、抓紧完成各类工程建设
各在建设工程项目在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同时,要抓工期赶进度,确保汛前完工,无法完工的要制定出度汛措施或方案,上报审批备案。
六、抓好汛前宣传教育工作
做好山洪灾害宣传、演练,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特别是对儿童、老年人和居住高边坡的村民做好宣传,避免因暴雨山洪灾害导致人员伤亡。
七、加强防汛值班和信息反馈工作
(一)5月1日至10月31日为法定汛期值班时间,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发生灾情应及时处置和上报。
(二)各领导小组请于4月10日前将调整机构文件、抢险队伍名单、物资储备情况、设备调试排查情况以及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县防办。
各在建项目度汛计划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县防汛抗旱办公室电话及传真:0875-6121805
邮件地址:LLFXB@126.com
龙陵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