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4-4-06_C/2016-0908025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4-12-04 |
文号 | 浏览量 |
龙水发〔2014〕94号 各乡(镇)水利工作管理站、三库一线管理处、镇安重点水源管理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水利局《保山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14年河库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方案的通知》(保水〔2014〕16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河库管理,开展河库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确保河流水库生态环保,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行洪安全,保障重要基础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龙陵县河库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龙陵县2014年河库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方案
2. 2014年河库专项执法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3.2014年河库专项执法活动重大违法案件基本情况登记表
4. 龙陵县2014年河库专项执法活动检查记录表
龙陵县2014年河库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保《保山市2014年河库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保水〔2014〕169号)文件精神,开展好我县河库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加强河库管理,确保河库生态环保,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行洪安全,重要基础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涉水法律法规,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原则,着力抓好违法违规项目(行为)的查处整改工作,进一步扩大执法检查范围,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挂牌督办和行政问责,严格查处侵占河库水域、违法设障、破坏水工程、非法彩砂等河库违法行为,巩固去年河库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成效,保障河库管理法律制度的全面实施,切实维护河库良好水事秩序。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水务局河库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黄国建副局长任组长,杨冬梅副局长任副组长,局防汛办杨晓龙、水政股匡彬中、水保办陈华松、基建股徐俊凯、工管站许升平等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防汛办,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开展及督办检查。各乡镇水利工作站及水利管理单位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全面认真开展此次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三、工作任务
(一)着力抓好违法违规项目(行为)的查处整改
针对2014年河库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回头看”的方式全面清理核查。对河库利用、涉河建设项目、水利工程、河道采砂等方面发生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建立复查台账,实行备案巡查,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严格依法整改;对提出整改意见未整改落实或未整改到位的,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对已作出行政处罚和处理决定的,跟踪督促,一抓到底,对不履行处罚决定和处理意见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采取可行措施督促履行。
(二)强化对重点河流(水库)的专项整治
1、检查内容。小(一)型以上水库14件,重点中小河流7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水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的河流(水库)水行政执法专项检查。重点以涉河建设项目审批、采砂管理、河道清障、水土保持措施、水利工程和水文设施保护、入河排污口设置和岸线利用等法律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为主要执法检查重要内容。具体为:
(1)河库利用管理。河流、水库、渠道内是否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在库区内围垦或者未按规定围垦河道造地的。
(2)涉河建设项目管理。审批程序是否规范合法;项目实施是否符合防洪要求;施工临时设施及弃渣是否清除;定期检查和巡查制度是否落实。
(3)水工程管理。是否存在破坏、侵占、毁损防洪工程的行为;是否存在毁坏大坝管理设施的行为;是否存在危害大坝安全活动的行为。
(4)采砂管理。是否落实采砂管理有关制度;是否编制了河道采砂规划;对非法采砂行为是否进行依法打击和执法;对影响行洪和防汛抢险的砂场是否进行了清理;是否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2、责任分工。各乡镇负责对所辖区域进行巡查排查;县水务局根据工作情况确定重点检查的河流(水库),进行重点查处、检查和督办。
3、检查方式。对确定的河流(水库)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排查台账,提出整改意见,依法查处水事违法项目(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要摸清辖区内各类项目及活动的数量、位置、类型及分布;摸清违法违规涉河建设项目和非法采砂、非法侵占河库行为等的数量、名称及违法违规事实。对违法违规项目明确整改措施或者处理意见,明确整改计划和完成时限,明确现场监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一查到底,坚决处罚。
(三)加强违法案件督办工作
对重大违法案件、拒不停止或者拒不落实整改要求的,要采取媒体曝光、上级部门挂牌督办等方式,严肃查处。
(四)建立健全河库执法的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国土、环保、公安等有关部门之间的协作,构建部门间联合执法纽带,建立完善信息通报、联合调查、案件督办、案件移送等执法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执法巡查工作制度,明确巡查的地点、时间和人员,加大对重点河流(水库)的巡查频次,做到水事违法案件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建立健全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完善水事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和问责机制,规范预防预警、排查化解,坚持关口前移、主动跟进,落实责任、有效化解,加强常态化的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单位要根据综合执法要求,同时开展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管理等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行成执法合力,加强执法成效。
四、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6月)
县局制定下发河库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方案,各乡镇结合实际,细化、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进行安排部署,全面开展工作。
(二)查处及督办阶段(7至8月)
1、自查阶段(7至8月)。各乡镇按照执法检查活动方案开展全面的巡查排查及专项整治,接受上级检查;
(三)抽查阶段(9月中旬)
县水务局将组织防汛办、水政役、水保办、规划基建役等相关单位对全县河库专项执法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四)总结阶段(10月)
各单位要将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按照检查活动方案要求,汇总相关情况,填写 《2014年河库专项执法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2014年河库专项执法活动重大违法案件基本情况统计表》,于2014年10月10日前报送县水务局。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
各水利工作站要把本次执法检查活动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成立河库专项执法检查领导机构,对管辖范围内的河库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清理和整治。调查摸底要深入细致,整治措施要有力得当。执法检查工作要突出重点、措施得当、落到实处、见到真效。
(二)加强宣传力度
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涉水法律法规,宣传河库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成效,对一些大案、要案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予以曝光,做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营造全社会关心河库、热爱河库、保护河库的良好氛围。
附表1
2014年河库专项执法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组织检查活动次
其中:督查次
参加检查人员人次
检查河道条
检查河道长度公里
检查水库个
检查水库面积平方公里
检查涉河库活动处
其中:核查2013年
发现的违规项目处
提出整改措施处
完成整改处
拆除违章建筑平方米
其中:强制拆除
违章建筑平方米
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件结案
其中:违法建设
涉河建设项目件结案
违法采砂件结案
破坏水工程或
水文设施件结案
挂牌督办案件件结案
备注
附表2
2014年河库专项执法活动重大违法案件基本情况登记表
填报单位:
案件名称
查处方式直接查处□
督 办□
查处单位:
当事人基本情况
主要案情
处理及执行情况
备注
附表3
龙陵县2014年河库专项执法活动检查记录表
检查项目
检查日期2014年 月 日
项目种类基本情况
违法违规情况
处理及整改要求
检查人员签名组长:
成员:检查单位或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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