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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4-4/20240407-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水务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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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水利、水务
龙陵县水务局关于印发《龙陵县2024年度水土保持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属各股室、各二级单位:

为扎实推动龙陵县新时代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结合龙陵县水土保持工作实际,县水务局制定了《龙陵县2024年度水土保持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龙陵县水务局

2024年4月7日

龙陵县2024年度水土保持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68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办通〔2023〕18号)、《保山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保山市2024年度水土保持工作要点的通知》(保水〔2024〕26号)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探索健全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思路方法,扎实推动龙陵县新时代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圆满完成2024年度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目标任务。

二、全面落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

(一)做好水土保持考核评估工作

按照全省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要求,统筹做好龙陵县2024年度水土保持考核自评和资料报送工作。在2023年度考核评估工作基础上,认真分析问题、总结经验,部署开展2024年度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自评工作。

(二)强化水土保持目标考核制度落实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的要求,根据年度考核方案与内容,做好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充分发挥龙陵县水土保持委员会作用,推动政府主体和相关部门职责的落实。

三、依法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

(一)严格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

坚持“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服务机制,简化审批流程,采取主动对接、压缩时限、容缺办理等多种措施助推项目落地,编制方案报告表的项目采取承诺制管理,实行即到即办、现场办结。强化评审专家管理,加强对项目选线选址合理性、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和措施的审查,严格把好弃渣场选址安全关,加强弃渣减量和综合利用、表土保护利用审查把关。严格方案变更审查,强化对变更必要性、合理性的分析论证,对变更理由不充分及可能导致水土保持功能降低的坚决不予审批。

(二)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监管

按照水利部、省水利厅相关要求,对2023年度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49件项目,抽取不低于10%比例的项目于2024年5月31日前组织开展核查工作,对核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以及不满足验收标准而通过验收的,严肃追究生产建设单位和相关技术效劳机构及人员责任。

(三)强化对生产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管

严格执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等有关规定,从严、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发挥好方案源头把关作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县级对省市审批在建项目、本级审批在建项目开展全覆盖跟踪检查,建立监管动态台账,紧盯问题不放,直至清零销号。

(四)抓好人为水土流失遥感常态化监管

聚焦“是否造成水土流失、是否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持续做好2024水利部、省级、市级加密两期下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发现的疑似违法违规图斑,开展现场复核、违规项目认定和依法查处工作,明确各阶段任务和完成时限,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建立问题台账,实行对账号,对2024年度遥感监管和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实施动态清零。

(五)加强水土保持信用监管

针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市场主体违法违规情形,依据性质分别采取约谈、责令整改、通报、纳入重点监管的方式,分别追究生产建设单位、有关参建单位、技术服务单位责任。以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验收报告编制等技术服务单位为重点,开展水土保持信用监管,准确认定、及时报送列入水土保持“两单”的市场主体名单。及时报送县级未通过审查的水土保持方案清单,上报市水务局。

(六)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责任落实跟踪检查

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以及日常监督检查等形式,采用书面检查、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争取实现在建生产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督检查根本全覆盖。建立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与行政综合执法的联动机制,明确水土保持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有效查处。

(七)依法查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

充分发挥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作用,加强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执法,严格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通过遥感监管、日常检查、督查、群众举报等方式,及时准确发现、严格认定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未批先弃”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台账、严肃查处、逐一销号,进一步加强2024年全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效率。

(八)加强部门协同监管

加强与各水土保持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联系,督促指导在建项目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做好水土保持流失防治工作,积极探索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监管的有效方式,做好遥感监管发现的涉农涉林水土流失问题移交,按照法定职责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对接,防止大规模开发生产较严重的水土流失。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及时互通信息,掌握征收情况。

四、全面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一)确保年度新增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完成

全面完成上级部门分解下达的治理目标任务,全县预计完成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5平方千米以上,减少全县水土流失面积,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争2024年全县水土保持率达到68.01%以上。加强统筹,函询各水土保持成员单位年度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情况,2024年5月前将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政府各相关部门,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协调推动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义务,加大投入,广泛凝聚各部门和全社会力量,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二)抓好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全力推进2024年开工建设的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龙陵县松林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工程建设,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认真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要求,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安全生产“零事故”。建立监管问题台账,督促整改闭环,及时将项目信息录入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确保12月31日前完成当年建设任务和中央投资计划。

(三)提前谋划项目储备

提前谋划保山市龙陵县勐糯镇白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天宁寺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干河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苏帕河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小河生态清洁小流域、一朵墙生态清洁小流域、清树河生态清洁小流域、苏帕河小流域、清水河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等计划实施的项目储备。积极申报龙陵县碧寨滥坝寨小流域坡耕地(二期)、红旗排小流域坡耕地等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在有条件的地方依托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因地制宜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重点关注生态自然修复区、综合治理区与沟(河)道及湖库周边整治区,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挖掘水土保持工作典型经验做法。

五、做好水土保持信息化管理

加强水土保持监测成果和水土保持信息化管理。规范监测成果的审核、报送、使用与发布。及时完成水土保持信息系统资料录入,加强数据质量审核。加大无人机、移动终端和水土保持信息系统信息化手段在水土保持监督、治理和监测等工作中的应用,提高全县水土保持信息化水平。加强上下沟通和信息共享,及时将水土保持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反馈乡镇,加强问题督查、整改。

六、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

(一)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意见》以及水利部和省水利厅实施意见,着力加强学习和宣传工作,逐条对标《意见》,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和落实举措,持续抓实抓细抓好,切实将《意见》精神转化为加强龙陵县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持久动力和显著成效。应用项目思维法,以点带面、突出重点,全面谋划水土保持重点项目,实现龙陵县在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中有重点、有亮点,推进全县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水土保持宣传

组织开展全县2024年水土保持科普活动,以“规范农林开发防控水土流失”为主题,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农林开发活动水土流失防治导则》宣贯到行政村、社区,提升群众水土保持法治意识。探索水土保持宣传创新形式,利用“水法宣传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时间节点,在广场、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等开展等多种场所开展水土保持普法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以水土保持典型违法案例为切入点,强化以案释法、以案示警,营造良好水土保持舆论氛围,扩大水土保持社会影响力,增强全民水土保持观念和意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七、强化党风廉政作风建设

(一)强化政治意识,抓好作风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折不扣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水利部、省水利厅、市水务局工作要求,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安排,转化为水土保持工作的具体举措,做到讲政治和抓业务深度融合,紧紧围绕重大国家战略实施,推进年度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在水土保持领域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强化政治意识,保证作风建设有成效。

(二)压实主体责任

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水土保持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层层传导压力,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党建统领作用,推动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新成效。加强水土保持行业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关键领域、环节和岗位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三)强化履职尽责

树牢“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在水土保持工作中发扬斗争精神,坚持用改革创新的办法全力破解水土保持工作中的难点和堵点问题。紧盯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程建设、监督管理等重点环节,严防形式主义,严格依法监管,强化廉洁自律和廉政风险防控。强化问题排查狠抓整改,及时排查水土保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风险、弱项、短板,问题清单化,实事求是制定整改措施,举一反三立行立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