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4-4/20240131-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4-01-31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属各股室、各二级单位、各工程建设管理局、各小水电站:
寒假已至,春节即将来临,青少年儿童结伴游玩的现象也逐渐增多,现已进入青少年儿童溺水伤亡事故易发、高发期。为全面做好防溺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易发生溺水事故的重点水域和水库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对民众活动频繁的水域进行重点隐患排查,发现的隐患要认真制定防范措施,落实整改。特别是对采砂和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引起的深水坑要及时进行填埋或设置安全拦挡。若发现隐患问题及时上报县水务局。
二、加强水库、电站放水预警
上游水库、电站放水可能引起溺水事故的,要及时预警,告知下游影响区域有关乡镇、村委和单位,以防发生意外。
三、强化安全警示教育
各有关单位应在重点水域和水库设立防溺水宣传标识牌和禁止游泳、嬉水等危险行为的警示牌。有必要的重点水域要设立救生设备。同时,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标示、救生设备是否完好,检查应急救援响应机制是否完善,确保防溺水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四、做好巡查和劝离工作
要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开展中小学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充分结合河长制、水库及电站巡查制度,在水库、电站巡查的同时做好重点水域防溺水巡查和劝导工作,假期要进一步加强巡查频率和力度,做好对游泳人员的劝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