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4-4-/2021-0702005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项目监管有关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1-07-02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龙陵县扶贫办龙陵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计划(第一期)的通知》(龙开办〔2020〕123号)及《关于审核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第一期)的批复》(龙开组〔2020〕40号)下达到我局云南省2021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龙陵县河头河小流域建设项目资金500万元。经研究决定实施云南省2021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龙陵县河头河小流域建设项目,现将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云南省2021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龙陵县河头河小流域建设项目
项目管理单位及责任人:龙陵县水务局 黄正辉
项目建设单位及责任人:龙陵县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李富华
实施地点:龙山镇河头村
实施期限:2021年12月31日
补助资金:500万元
资金来源:涉农整合资金
建设内容:完成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为10.44km²,封育治理927.35hm²,经果林31.98hm²,架设灌溉管道(镀锌钢管)7760m,新建30m³蓄水池13座,100m³蓄水池4座;建设生产道路2.06km,排水沟2.15km。,概算总投资500万元,受益人口0.2026万人。
质量要求:合格
项目效益: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10.44km²,治理程度99.4%。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日上午8:00至2021年7月11日下午5:30,若对以上公示内容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来人、来电或以书面形式向县水务局反映。
特此公示
举报电话:12317 监督电话:0875-6121342
龙陵县水务局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