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4MB1852088X/20250912-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5-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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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300476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退役穷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养老及生活救助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双拥优抚安置股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党建工作深入开展。着力践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有关党建工作的要求。严格加强党员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通过党员大会、党课、主题党日“微党课”、学习强国APP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见成效。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党员过政治生日等制度。以清廉家庭建设、警示教育活动、红色教育等动态清廉活动促进机关清廉建设。以作风建设为着力点,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认真落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全力抓实各项工作任务。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新思想、成就新作为。
2.巩固军民团结,不断深化双拥工作内涵。一是全力以赴创建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县。强化双拥宣传,充分利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坚持“线上+线下”齐发力、“传统媒体+新媒体”相结合,见缝插针多渠道、多视角、全方位开展双拥宣传教育。精心准备材料,将2021年以来的双拥工作特色亮点、取得的成绩,通过编撰汇报发言稿、PPT、拍摄宣传片、制作宣传画册等形式展现。军民共拓双拥载体,通过实施军民共建双拥林、双拥公园、双拥学校等项目推动富民强县与强军兴军同频共振。目前共建双拥林1座、社区3个、公园3个、道路(街)3条、团结示范点3个、医院4个、幸福村6个、学校8所。二是全力搭建军民共建桥梁。驻龙部队与驻地建立军地双向支持需求“双清单”,开展“文化、科普、卫生、法律”四进军营活动。常抓细做慰问关怀“暖心事”,连续多次开展“滇西雨屏·红色双拥”品牌活动,举办新兵入伍欢送、老兵退役返乡欢迎、立功送喜报、送文艺进军营、送年货进军营、送健康进军营等活动。在部队驻训期间,举办“致敬最可爱的人”慰问演出,军民同台生动演绎了“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的军民鱼水情。“八一”期间,开展致敬“二等功臣”,表扬“双拥先进”活动,对10个“爱国拥军模范单位”,10名“爱国拥军模范个人”,2个“拥政爱民模范单位”,4名“拥政爱民模范个人”,5名“最美退役军人”给予了通报表扬。三是全面协调解决驻龙部队实际困难和相关问题。全年参与拥军支前保障行动2次,出动135人次,帮助任务一线和边海防官兵家属就业安置1人,未就业随军家属定向招聘1人,协调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5人,走访慰问驻龙部队、军人军属584人次,慰问金8.87万元,送现役军人立功喜报78份。
3.着力建强机制,全面推进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召开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第五次全体会议暨全国双拥模范县创建迎评迎检工作会,统筹部署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和双拥工作。二是县乡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严格按照“五有”标准,认真落实《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思想政治工作实用手册》,打造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大力抓实“一站式”服务,“一件事”办理,深入落实“四尊崇、五关爱、六必访”要求,统筹推进退役军人权益维护、优抚褒扬、就业创业、教育管理等各项工作落实。
4.加强信访维稳,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一是扎实做好信访稳控、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采取现场接访、领导走访、主动约访等方式,认真倾听退役军人诉求,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办理信访案件15件、15人次,其中网上信访件4件4人次,来访11件11人次,信访受理率100%,办结率为100%。二是围绕重要时间节点、敏感节点,全力保障涉军群体稳定,高标准开展维稳安保工作,确保“三个不发生”。三是联动处置重大涉稳风险。健全军地互涉信访协调联处机制,加强和公安、政法、司法、民政、社保、妇联、卫健等部门沟通协调,健全完成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完善的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加强纵向横向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5.促进多点发力,高质高效做好安置就业工作。一是做好退役士兵返乡接收工作,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50人,如期完成2023年12月符合政府安置工作退役士兵7人的选岗安置工作、发放2023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108.56万元。二是积极促进就业创业。全面做好2024年全县新增退役军人就业90人目标任务,目前已完成91人,组织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2场次,提供就业岗位962个,参与招聘会53人,参加驾驶职业技能培训26人,参加无人机技能培训16人。三是运用全国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系统,建立健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台账和基础数据,做好退役士兵的台账和跟踪服务,推动退役军人技能实训基地建设,与航宇、顺安、佳骋、第五驾校4所驾校建立退役军人技能实训基地,为军人、军属、烈属学车争取8.1折优惠。
6.提升尊崇服务,全力做好褒扬纪念工作。一是为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精神,组织全县党政军民及学生代表等共计2500余人开展“铸魂·2024·清明祭英烈”清明祭扫、“9·30”烈士纪念活动 。二是建立健全大坝烈士陵园管护机制,聘请大坝烈士陵园讲解员2名,管理员1名,组织专业人员对园内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了全面清洗和修复、所设标牌标识进行维护、整体环境卫生优化。三是做好大坝烈士陵园提质改造前期项目申报工作,同时加强辖区内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管护,修缮维护3冢散葬烈士墓。
7.严格落实政策,高效完成优抚服务工作。一是发放优抚对象各类补助18144人次,资金1245.85万元;代缴一至六级伤残军人职工医疗保险6人,资金10.09万元,发放医疗救助735人次,55.86万元。二是春节、“八一”期间走访慰问70周年纪念章获得者、最美退役军人、1—4级伤残军人、义务兵家庭及其他优抚对象,送去慰问物资及慰问金合计55.19万元;三是组织1500余名优抚对象参与“滇西雨屏·健康拥军”体检活动;组织29人二等功臣和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短期疗养;在全省首家推出“关爱退役军人保”服务项目,2024年度参保535人;发布第二批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惠优待目录清单7类,116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9,630,195.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30,195.78元,占总收入的98.9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0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14,076.17元,增3.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14,076.17元,增长2.1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200,000.00元,增长100%。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沪滇项目资金2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9,630,195.78元。其中:基本支出1,706,548.99元,占总支出的8.69%;项目支出17,923,646.79元,占总支出的91.3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08,394.17元,增长3.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3,577.09元,增长7.24%;项目支出增加484,817.08元,增长2.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沪滇项目资金2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06,548.9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58,276.67元,占基本支出的91.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8,272.32元,占基本支出的8.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923,646.7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助项目经费15,015,835.97元,龙财社〔2024〕8号、龙财社〔2024〕12号、龙财社〔2024〕49号、龙财社〔2024〕1号、龙财社〔2024〕135号、龙财社〔2024〕126号、龙财社〔2024〕11号,主要用于发放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助及困难生活补助。
2.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目经费969,556.83元,龙财预〔2024〕16号、龙财社〔2024〕1号、龙财社〔2024〕9号、龙财预〔2024〕16号、龙财社〔2024〕1号、龙财社〔2023〕132号、龙财社〔2023〕15号、龙财社〔2023〕38号,主要用于支付优抚对象医疗费补助。
3.烈士纪念设施维护改造经费及大坝烈士陵园管理保护经费、烈士纪念活动经费项目经费69,142.74元,龙财社〔2024〕1号,主要用于发放革命烈士纪念设施的维护费、烈士异地祭扫费、清明节、9.30烈士纪念活动费、管护费。
4.优抚对象及部队慰问项目经费375,050.00元,龙财预〔2024〕13号、龙财社〔2024〕15号、龙财预〔2024〕141号,主要用于优抚对象慰问及部队慰问支出。
5.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项目经费1,085,625.00元,龙财社〔2024〕44号、龙财社〔2024〕1号、龙财社〔2024〕78号、龙财预〔2024〕141号,主要用于发放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6.购买离龙退伍军人纪念品经费项目经费8,917.60元,龙财社〔2024〕1号,主要用于发放退伍军人纪念品费。
7.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项目经费114,474.40元,龙财社〔2024〕1号,主要用于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相关支出。
8.上海闵行区对口帮扶龙陵县退役军人乡村振兴带头人培训项目经费200,000.00元,龙财预〔2024〕10号,主要用于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适应性培训、双拥工作宣传等。
9.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车辆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项目经费85,044.25元,龙财社〔2024〕1号,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税及维护费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30,195.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8%。与上年相比增加408,394.17元,增长2.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499,097.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24%。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31,098.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6%。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000.00元,决算为213,752.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91,475.13元,增长89.5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0元,决算为17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9.5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5,377.7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5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元,决算为8,37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92%,完成年初预算的54.5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70,00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5,708.13元,增长72.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233.00元,下降50.5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37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000.00元,支出决算为213,752.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91,475.13元,增长89.5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0元,决算为17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5,377.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元,决算为8,37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4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批准依据龙公车复〔2024〕11号文件购置公务用车商务车传祺M8领秀豪华2.0T车型1辆170,00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向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70,00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5,708.13元,增长72.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233.00元,下降50.5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37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经批准依据龙公车复〔2024〕11号文件购置公务用车商务车传祺M8领秀豪华2.0T车型1辆170,00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00人次。
2.购置车辆1.0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原车辆无法使用,经批准依据龙公车复〔2024〕11号文件购置公务用车商务车传祺M8领秀豪华2.0T车型1辆170,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0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购置税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95.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0人)。主要用于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272.32元,比上年增加10,038.35元,增长6.7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1,622.00元、水费增加29.40元、电费减少301.39元、邮电费增加399.00元、差旅费增加7,679.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4,233.00元、工会经费增加129.3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0,663.88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4,2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300.00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530,392.56元,其中,流动资产159,895.58元,固定资产1,212,370.2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4,175.1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5,044.2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0,683.5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1,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683.5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2300476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