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4MB1852088X/20240919-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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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3004764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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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养老及生活救助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夯实基层基础,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一是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将退役军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高度重视高位推进。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春节、“八一”期间带队深入走访慰问驻龙部队和部分退役军人、烈士遗属。二是按照“五有”“全覆盖”要求,以县服务中心为枢纽,乡镇、村服务站全覆盖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制度建设,服务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2.树牢服务意识,常态落实优抚政策。一是高标准落实各项优抚待遇。二是做好各类优抚对象身份认定的审核申报工作。完成残疾军人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审核申报2人,残疾军人补办伤残等级评定审核申报3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申报1人,病故军人遗属申报1人,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审核认定31人。
3.聚焦精准服务、推动安置就业。二是组织24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 C1驾驶技能培训;组织138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市、县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发布岗位信息25次,新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79人。三是做好创业指导。
4.聚焦褒扬激励,扎实开展双拥共建。一是做好烈士遗属走访慰问活动。二是对大坝烈士陵园纪念碑进行清洗及陵园的日常管理维护,组织清明、“9·30”烈士纪念活动及37冢散葬烈士墓祭奠活动50余场次;开展《英雄烈士保护法》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学习资料100余份。三是巩固省级双拥模范县成果,深入开展国家级双拥模范县争创工作,印发《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考评标准责任分解通知》;春节、“八一”期间,党政领导对驻龙部队、全县优抚对象、抗美援朝老战士、1—4级伤残军人及执行重要任务现役军人家庭进行了走访慰问;全面协调解决驻龙部队实际困难和相关问题,解决随军家属子女的入学问题10人,65445部队54分队的球场装修,垃圾场问题、武警中队的厨房提升改造问题及营区的墙体建设。
5.防范化解风险,全力抓好涉访维稳。强化县乡村三级服务系统工作联动,进一步优化信访维稳机制。今年以来办理信访案件51件、64人次(来访50件、63人次,来信0件,网上信访件1件、1人次、政策咨询49件、62人次;反映诉求2件、2人次),信访受理率100%,办结50件,正在受理1件,办结率为98%,有效避免了涉军重大群体性信访案事件的发生。
6.社会化拥军氛围进一步提升。成立龙陵县爱国拥军协会,这是保山市成立的首家爱国拥军社会组织。目前有会员102个,其中单位会员95个、个人会员7人。
7.组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分别成立了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大队1个、乡镇退役军人志愿服务中队10个、村(社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分队105个;共招募志愿者1401人(其中大队志愿者114人,中队志愿者313人,分队志愿者974人)。自成立以来共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20余次涉及防汛救灾、文艺晚会志愿服务、军休运动会志愿服务等工作。
8.创作双拥之歌。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的重要论述,传承弘扬延安双拥运动光荣传统,反映龙陵波澜壮阔、辉煌灿烂的双拥工作历史,进一步厚植滇西双拥文化底蕴,推动新时代新征程双拥工作高质量发展,策划创作了双拥主题歌曲《春满龙陵》。歌曲于7月31日正式发布,是继2018年云南双拥主题歌曲《鱼水情意》创作以来的又一首双拥金曲,也是保山第一首双拥之歌。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双拥优抚安置股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主要原因是车辆无法使用在2023年9月12日已处置报废。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9,016,119.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16,119.6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4,131.43元,增长0.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4,131.43元,增长0.8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基本收入减少78,531.10元。项目收入增加238,344.53元,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助标准提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9,021,801.61元。其中:基本支出1,582,971.90元,占总支出的8.32%;项目支出17,438,829.71元,占总支出的91.6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9,813.43元,增长0.8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8,531.10元,下降4.73%;项目支出增加238,344.53元,增长1.3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助标准有所提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82,971.9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44,737.93元,占基本支出的91.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8,233.97元,占基本支出的8.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438,829.7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8,344.53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2023年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助标准有所提高。按支出经济结构分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占的比重较大,占96.75%。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情况如下:
1.龙财社〔2023〕1号、龙财社〔2023〕3号、龙财社〔2023〕6号、龙财社〔2023〕10号、龙财社〔2023〕21号、龙财社〔2023〕22号、龙财社〔2023〕58号、龙财社〔2023〕59号、龙财社〔2023〕154号下达重点优抚对象补助资金14,735,966.50元,用于发放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助和困难生活补助。
2.龙财社〔2023〕3号、龙财社〔2023〕5号、龙财社〔2023〕56号下达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791,494.04元,用于发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
3.龙财社〔2023〕3号、龙财社〔2023〕9号、龙财社〔2023〕63号、龙财预〔2023〕2号下达优抚对象慰问资金382,900.00元,用于支付优抚对象及部队慰问支出。
4.龙财预〔2023〕42号下达“八一”建军节暨纪念延安双拥运动80周年文艺晚会资金179,154.00元,用于支出2023年庆祝“八一”建军节暨纪念延安双拥运动80周年文艺晚会相关支出。
5.龙财预〔2023〕175号下达武警龙陵中队营区营房维修费,资金196,466.17元,用于支出武警龙陵中队营区营房维修费。
6.龙财社〔2023〕1号、龙财预〔2023〕9号下达烈士纪念设备管理维护费资金64,052.00元,用于支出大坝烈士陵园管护费及维修费。
7.龙财社〔2023〕1号、龙财社〔2023〕3号、龙财社〔2023〕39号、龙财社〔2023〕57号下达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1,077,475.00元,用于发放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8.龙财社〔2023〕1号下达购买离龙退伍军人纪念品经费11,322.00元,用于发放退伍军人离龙慰问品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21,801.6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7%。与上年相比增加159,813.43元,增长0.84%,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1,582,971.9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8,531.10元,下降4.96%,项目支出17,438,829.71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38,344.53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2023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助有所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121,868.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27%。
9.卫生健康(类)支出899,933.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3%。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000.00元,决算为22,277.6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9,669.6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3.41%,完成年初预算的32.2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元,决算为12,60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6.59%,完成年初预算的78.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60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277.6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9,669.6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4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元,决算为12,60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279.72元,下降24.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648.72元,下降21.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631.00元,下降26.8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233.97元,比上年减少38,348.21元,下降21.7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1,020.00元、印刷费增加2,000.00元、水费减少99.80元、电费增加57.55元、邮电费增加(网络费)826.00元、差旅费减少1,379.00元、会议费增加2,100.00元、公务接待费增加3,560.00元、工会经费增加11,015.7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648.34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公务交通补贴)7,5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3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减少47,6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486,217.45元,其中,流动资产244,092.05元,固定资产1,027,326.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6,621.0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4,75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472,18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249.6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1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069.6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476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