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4MB1852088X/20220913-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2-0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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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3004764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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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养老及生活救助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退役军人教育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退役军人党员管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强化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做好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对有工作单位的将其组织关系转到工作单位党组织,有工作单位无党组织或无工作单位的由乡镇、村(社区)两级基层党组织负责做好转接工作,逐一明确党组织关系归属,严格执行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确保每一名退役军人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2020年秋季以来各级党组织接收退役军人党员(含预备党员)14名。二是加强退役军人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面向退役军人的专项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力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于2020年11月11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21年1月1日施行,自出台之日起,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工作,共发放宣传单等材料3760余份,政策咨询250余人次,粘贴海报28余份,悬挂横幅宣传标语48条,微信宣传180余条,进军营宣讲3场次,不断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展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新成效,消除个别退役军人过高的不理性心理预期。三是树立正面典型,深入挖掘爱党爱国、爱岗敬业、勤劳致富、自强不息、无私奉献的退役军人先进典型。组织开展2021年度“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龙陵县1名退役军人荣获保山市“最美退役军人”称号;组织龙陵县10名退役军人参与“共享荣光、共创未来”宣传活动。四是发挥退役军人模范作用。不断壮大“兵支书”队伍,引导广大退役军人积极参与基层政权建设、乡村振兴、抢险应急等急难险重工作,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忠诚于党、奉献人民的模范作用。在2021年的村级换届中龙陵县共有75名退役军人在村(居)两委中任职,其中53名退役军人担任村支书(主任)。五是倡导退役军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充分展示退役军人服务社会、乐于助人的良好形象。龙陵县完成县乡村三级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建设,共有976退役军人加入志愿服务队,积极参与各项志愿者服务活动。
2.移交安置工作
不断提高安置质量创新安置方式,简化安置流程,改进安置办法,加快当期安置工作进度。将退役安置与个人牺牲贡献、服役表现直接挂钩,推行安置量化评分、排序选岗、全程公开。2020年冬季以来,我县共接收退役士兵56人(其中: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5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50人,1名分散供养),按时完成2021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5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50名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87.19万元,顺利完成1名1至4及残疾军人分散供养移交安置。
3.创业就业工作
一是推动实现更好就业。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多接收安置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优先录用退役军人。加强退役军人就业服务,对退役军人就业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退役军人持续跟踪服务机制,组织退役军人专场招聘。带队参加保山市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1场次,通过微信群向退役军人宣传招聘信息12场次。二是助力退役军人职业转身。为做好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助力完成职业转身,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组织5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排到局机关实习,助力他们提高新岗位的适应能力和履职能力。三是组织参加创业创新大赛。2021年龙陵县退役局组织3家退役军人开办的企业参加保山市“建行杯”创业大赛,2家获得优胜奖。四是积极开展教育培训。支持退役军人接受学历教育,落实国家相关教育资助政策。鼓励退役士兵接受职业教育(技工教育),完善退役士兵学杂费补偿政策。2021年龙陵县共有4家培训机构入选云南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有30名退役士兵参加技能培训,按照规定给予培训学费补助每人6000元,共发放18万元;参加一年以上职业技能培训的退役士兵32人,学习期间给予每人2000元的生活补助,共发放资金6.4万元。
4.拥军优属工作
一是不断加强双拥工作。发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光荣传统,广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提高军供保障能力,扎实做好拥军优属各项工作。2021年以来完成悬挂光荣牌42块,送立功喜报23份。二是认真组织开展“两节”走访慰问活动。春节走访慰问活动,期间共走访慰问驻龙部队4个单位,官兵100人,军休干部3人,企业军转干部9人,战时二等功臣9人,新中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获得者4人,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获得者1人,最美退役军人3人,一致四级伤残军人4人,在乡残疾军人27人,三属人员及烈士老子女40人;打卡慰问其他重点优抚对象1589人,义务兵家庭122家;召开春节座谈会121场次。八一期间,走访慰问驻龙部队4个,每个单位3000元慰问品;走访慰问军休干部3人、一至四级残疾军人4人、战时二等功臣9人、新中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获得者4人,每人发放慰问金500元;走访慰问企业军转干部7人,每人发放解困救助金2000元;组织开展企业军转干部健康体检7人,每人500元;打卡慰问重点优抚对象1696人,每人100元,共计投入经费20.91万元。三是及时足额兑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021年“八一”建军节前,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足额兑现到158名义务兵家属手中,共计148.08万元。四是坚持落实现役军人立功奖励政策,对荣立三等功的16名现役军人给予每人500元的一次性奖励,共兑现奖金8000元。五是组织开展离龙退役军人欢送活动,投入资金6020元,购买纪念品43份,为每位离开龙陵的退役老兵赠送一份价值140元的纪念品,并于9月1日深入三个驻龙部队开展老兵欢送活动。
5.抚恤补助政策工作
一是按时提高抚恤补助标准。严格执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按时调整龙陵县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出国参战民兵民工生活补助标准、一至四级伤残人员护理费标准。二是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完成审核申报各类重点优抚对象审核申报工作。2021年以来,完成残疾军人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审核申报1人,完成残疾军人补办伤残等级评定审核申报2人,完成新办残疾等级评定审核申报3人,完成刑满释放伤残军人恢复伤残抚恤待遇审核申报1人,完成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审核认定82人,完成“LC”人员身份重新认定核查567人。三是规范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全面实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按月发放,发放流程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定对象、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发到人”的规程,严格落实抚恤补助资金社会化发放,切实做到足额按月兑现。全年累计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20628人次,1262.43万元。
6.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
严格执行政策文件精神,一是资助重点优抚对象参加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1575人,发放资金374720元,资助优抚对象参加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797人,发放资金223880元。二是为5名在乡一至六级伤残军人代缴职工医疗保险费20700元;三是实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对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补偿后,个人自付部分按照6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全年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医疗救助298人次支付资金528314.01元。
7.褒扬纪念工作
一是牵头组织开展烈士纪念活动。清明节到大坝烈士陵园、革命烈士纪念塔和李鑫故居敬献花圈,举行悼念烈士活动,牵头组织开展烈士纪念日“9·30”公祭活动。二是规范烈士陵园管护工作。切实加强对大坝烈士陵园管理维护工作,签订管护协议,聘请专人看护,每月补助1000元。三是组织“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走访慰问烈士遗属活动。期间共走访慰问烈士遗属9名,每人发放慰问金360元,共计支付资金3240元。四是认真组织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数据校核工作。根据中央及省市相关部署要求,全面完成“大坝烈士陵园(含66冢烈士墓、纪念塔、英雄榜)、革命烈士纪念塔、李鑫故居、党史人物陈列馆及38冢散葬烈士墓等县内所有烈士纪念设施校核工作,建立《龙陵县烈士纪念设施数据库》,并将数据录入国家烈士褒扬系统进行规范管理。五是扎实抓好县级及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申报工作。为全面提升我县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水平,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于,对全县38冢散葬烈士墓进行整修(其中4冢缺乏管理的烈士墓实施迁建,迁入大坝烈士陵园进行规范管理,其余34冢烈士墓实行原址修缮)计划总投资122万元,于12月底完成整修工作。
8.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工作,认真落实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保障了全县涉军群体稳定可控,无“赴昆进京”上访情况。一是修改完善《龙陵县退役军人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预案》,强化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二是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和服务中心9名干部与9名退役军人结成常态化联系对子,同时推送10名退役军人与保山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0名干部结成常态化联系对子。三是关爱生活困难退役军人,精准识别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加大对遇到特殊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帮扶关爱工作力度,建立健全龙陵县困难退役军人帮扶系统报送机制,完成困难退役军人信息采集137人。配合云南省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深入木城乡,开展“八千里边防百镇(乡)千村”“我为群众办实事”送温暖活动,共走访慰问困难退役军人17人,发放慰问金4.3万元。四是认真做好退役军人来信来访登记备案工作,2021年度共接待来访13件涉及13人次(其中上级转办1件)。
9.服务中心(站)建设工作
2021年以来始终把基层服务站建设作为全心全意服务退役军人的重点和落实点,积极开展“走基层、访实情、做实事”活动。一是实现了以县服务中心为枢纽,乡(镇)村(社区)服务站全覆盖,搭建起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切实打通退役军人政策落实、服务保障的“最后一公里”。二是开展“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示范点建设。在“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基础上,围绕“让退役军人一辈子受优待”的工作思路,将我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及10个乡(镇)级退役军人服务站作为示范点创建,创建氛围实现整体推进。经综合测评,我县参加“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11家单位均达到创建标准。三是积极在权益维护、政策法规、就业创业、拥军优抚、褒扬纪念、移交安置等工作方面主动作为,并在围绕提升运行管理、深化服务内容等方面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建立与新时期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服务保障体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事业人员5人,离退休人员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2866381.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66381.7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的27725247.94元减少14858866.18元,比上年减少53.59%。主要原因是:基本收入增加297555.75元,其中: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264598.62元、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32957.13元。项目收入减少15156421.93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结转项目资金7425996.24元,在2021年已使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20292378元。其中:基本支出1418994.24元,占总支出的7%;项目支出18873383.76元,占总支出的9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297555.75元,增26.53%,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1773264.69元,增10.37%。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6420.6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957.13元,增长24.69%,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1169.94元、水费减少725.6元、电费增加39.85元、邮电费增加6959元、公务接待费增加45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0000元、工会经费减少6268.56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16460.5元、差旅费增加24872元,占基本支出的117.28%,原因是: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264598.62元、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32957.1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873383.7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73264.69元,增长10.37%,主要原因是2021年优抚对象定补标准提高、退役士兵人员增加,项目支出有所增长。按支出经济结构分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占的比重较大,占84.89%,这与单位的行政职能分不开,抚恤补助、退役安置是我单位工作的重要部分,资金绝大部分是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军人、义务兵优待、退役士兵安置资金等,所以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占比重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923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070820.44元,增长11.3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1418994.24元,比上年增加297555.75元,增26.53%,项目支出18873383.76元,比上年增加1773264.69元,增10.3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043970.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主要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退役安置补助、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48407.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9400元,支出决算为29174元,完成预算的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174元,完成预算的5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9550元,下降24.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000元,比2020年下降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174元,比2020年增加5.1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0元,占68.55%;公务接待费支出9174元,占5.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174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17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420.6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957.13元,增长24.69%,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1169.94元、水费减少725.6元、电费增加39.85元、邮电费增加6959元、公务接待费增加45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0000元、工会经费减少6268.56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16460.5元、差旅费增加24872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412361.71元,其中,流动资产314361.34元,非流动资产98000.37元、固定资产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489411.6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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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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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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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12361.71 |
314361.34 |
98000.37 |
0 |
1 |
0 |
98000.37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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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3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3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其他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2300476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