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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77045914-1/20190228-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投资促进局
公开目录 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 发布日期 2019-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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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招商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的整改情况报告

龙陵县审计局:

2018年9月10日至11月28日贵局对龙陵县招商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评价为:“审计结果表明,县招商局2017年基本能按预算安排使用预算资金,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的管理使用基本遵守了国家的有关财经法规,财务数据基本真实、准确,会计核算资料基本能真实反映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状况。但在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中仍存在多报差旅费、超范围报销费用、报销依据不充分、会计核算不正确等需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等问题。”

自收到贵局《龙陵县招商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龙审报〔2018〕41号)《龙陵县审计局关于龙陵县招商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决定》(龙审决〔2018〕25号)文件后。县招商局对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多报差旅费2760元问题

县招商局已于2019年1月向涉及的6人追回多报销的差旅费2760元,并于2019年2月22日按程序上缴省财政。

(二)关于重复领取个人奖金10715元问题

县招商局已于2019年1月向张某收回个人重复领取的奖金10715元,并于2019年2月22日按程序上缴省财政。

(三)关于超范围报销费用2140元问题

县招商局已于2019年1月向涉及人员2人收回超范围报销的费用2140元,并于2019年2月22日按程序上缴省财政。

(四)关于账务处理不正确973127.09元问题

县招商局于2019年1月与县财政局正确核对各项代管资金余额并进行了正确的账务处理,账务调整717427.09元,相关账户年末余额为237000元。

(五)关于未正确核算预算外资金往来款项问题

县招商局已2019年1月认真核实财政代管预算外资金往来款项,全面清查资金来源单据和上交单据,并进行了正确的账务处理。

(六)关于违规长期租用车辆一辆问题

县招商局已于2018年12月6日停止使用长期租用的车辆,今后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二、应关注的问题

(一)关于未严格按预算使用财政资金问题

根据《预算法》和专项资金的相关规定,县招商局已在2019年度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制度,严格按预算使用资金,专款专用。

(二)关于在报销的部分费用中支出依据不充分、手续不完整问题

县招商局已根据相关规定,从2019年1月起在今后的公务活动中,认真收集或索取费用支出的相关证明性材料,确保手续完整规范、支出费用真实合规。

(三)昆明分局在报销接待费的同时每月每个人还报销大部分天数的出差伙食费补助

根据差旅费报销的管理规定,县招商局已加强对昆明分局差旅费报销的规范管理,杜绝既报销招待费又报销出差伙食费的情况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县审计局提出的审计建议,对招商局下一步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管理工作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下一步工作中,县招商局将按县审计局提出的工作建议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预算资金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按预算用途正确管理使用财政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核算。严格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相关的会计制度、准则、规则,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应单位各项经济活动,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三是加强往来款项管理。全面核实清理往来款项,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和记账方向,核算准确,保证财务会计资料能真实、全面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四是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在公务活动中,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严格费用报销审批等制度。五是加强差旅费的报销管理。在差旅费的报销中应严格执行《龙陵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避免重复报销出差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等相关费用。六是强化依法纳税意识。严格执行税收征管法及有关税收法规,认真履行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义务,严格执行个人所得税法。

                                                                       龙陵县招商局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