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78-3/20231120-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统计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3-11-20 |
文号 | 浏览量 |
一、文件起草依据及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工作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统筹开展好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结合龙陵实际,特制定《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现就此通知解读如下:
二、普查目的
全面调查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三、普查对象和范围
普查的对象是在龙陵县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普查单位划分规定》进行界定。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四、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登记时,时点指标填写2023年12月31日数据,时期指标填写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数据。
五、普查方式
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电子证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
六、工作措施
坚持依法普查、确保数据质量、创新手段方式、强化宣传动员、充分利用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