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78-3-/2022-0929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统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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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行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在2020年全国机关事务工作会议上专门就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做出部署安排。根据《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的通知》(龙管发〔2022〕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节能降耗、降本增效工作,结合县统计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发改委《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要求,整合优化机关事务保障资源,实行集约高效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树立良好形象,着力培育和弘扬节俭文化,为节约型社会创建提供强大的思想基础和精神动力,为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做出表率。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经研究,成立龙陵县统计局节约型机关创建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羊 霞 县统计局局长
李 源 县统计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匡从莲 县统计局副局长
王 毅 县统计局副局长
熊丛甲 县统计局副局长
成 员:张庆德 县统计局办公室负责人
蔡加钦 县统计局综合股负责任人
杨巧娥 县法规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庆德担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各股室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实施范围:全单位
四、主要内容
(一)推行绿色办公。凡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室内亮度足够时不再开灯,尽量采用自然光照,尽可能少开灯或不开灯。办公照明要一律实行分路控制,根据需要开启照明灯;公共区域的照明灯具安装自动控制开关,杜绝“白昼灯”、“长明灯”,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灯,大力提倡使用节能灯具。走廊、通道等照明需要较低的场所采用瓦数小的节能灯。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在不使用时要及时关机,将计算机设置为不使用时自动进入低能耗休眠状态。饮水机要随用随开,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电器设备电源。
(二)节约办公用品开支。加强办公经费和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领用,严格办公用品配用标准。充分利用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功能,尽量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加快推进无纸化办公。严格控制纸质文件等印刷数量,并提倡采用再生纸。提倡双面用纸,减少纸质文件的印发。提倡使用钢笔书写,减少圆珠笔或一次性签字表的使用量。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延长办公用品使用寿命。打印机、复印机的油墨、墨粉用完后,要提倡重新灌装,再次使用,正确操作和精心维护办公设备,延长使用寿命,节省油墨等耗材。提倡使用自备茶杯,召开会议或接待来客时使用配备的常用茶杯,尽量不使用一次性纸杯;电话办公坚持做到长话短说,缩短通话时间,严禁用办公室电话聊天、谈私事和开展声讯信息服务。对废旧物资、报刊、纸张实行集中收存、分类处理、定期变卖。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实践活动,将节能、节水、节材,垃圾分类等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培训体系,定期举办知识讲座、岗位培训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把资源节约理念真正渗透到机关干部职工中去。不断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营造良好的节能氛围,将“要我节约”转变为“我要节约”,使统计局机关在全县创建节约型机关工作中作出应有贡献。
(四)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严禁公车私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落实好机关公务用车《派车单》和《维修保养单》联审联签制度;加强公车燃油管理,实行“一车一卡”定点、定车加油制度,降低燃油消耗。
(五)禁止餐饮浪费。规范公务接待,严格落实《龙陵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龙办发〔2014〕59号),公务接待统一安排,严格控制接待标准、陪同人数。倡导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践行“光盘行动”,在公务活动、家庭生活中养成珍惜粮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习惯。
(六)推行生活垃圾分类。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加大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频次和覆盖面;积极整合各类宣传资源,增强社会互动,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及时总结、宣传、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典型经验做法,在全单位形成积极推动、参与垃圾分类的鲜明导向。二是强化组织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建立生活垃圾清运台账,公示生活垃圾的投放地点、投放方式、投放时间;组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员、引导员、督导员“三员”队伍,在定时投放时间段负责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进行指导。三是推进资源回收。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要加强对“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的部署推进和检查落实;其他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方面的工作,做到业务工作与“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推进。
(二)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开展能源资源节约宣传教育和节约常识普及工作,强化机关工作人员能源资源节约意识,提高厉行节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定期研究解决“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明确责任主体,加大工作力度,及时有效处理;建立健全“节约型机关”日常管理责任制、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制等工作制,进一步控制机关能源资源消耗。
龙陵县统计局
2022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