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77045914-1/20240128-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投资促进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8-28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其他
关于龙陵县投资促进局关于印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全面推进龙陵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根据《关于报送龙陵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档案支撑材料》的通知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龙陵县投资促进局特制定此次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县政府民族团结中心工作以及“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和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为纲,不断加强民族团结,努力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全面推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高质量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凝聚磅礴的精神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为纲。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各民族水乳交融、唇齿相依、休戚相关、荣辱与共的观念,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不断增强“五个认同”,准确把握“四个关系”,把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作为最高利益、神圣职责。

(二)坚持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正确处理差异性和共同性的关系,既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也要正视共性、增进一体,尊重民族差异而不强化差异,保持民族特性而不强化特性。

(三)坚持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全局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强调各民族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和共同性,把各族群众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促进民族团结、共建美好家园上来。

(四)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坚定不移用法律来保障和巩固民族团结。在法律范围内、法治轨道上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凡属违法犯罪的,不论涉及哪个民族、来自哪个地方,都要一视同仁、依法处理。对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煽动民族歧视和仇恨、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恶性事件的犯罪分子,依法坚决打击。

(五)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全社会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的共同责任,推动党政主导、共建共享,形成全局上下共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体制机制及社会环境。

三、实施内容

(一)积极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推介重点民族招商引资项目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以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创建活动为全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活动的着力点。以勐糯傣泐竹林酒店、勐糯大小海湿地公园旅游综合体建设项目、勐糯镇民族风情园建设项目、龙陵县乡村旅游文化综合体开发项目等作为重点民族地区招商引资项目,吸引更多客商前来投资开发,促进民族经济与社会经济共同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政策法规宣传,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氛围

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严格按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相关要求,把民族团结示范工作贯穿在招商引资工作全过程,努力完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创建,坚持不懈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方面的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三)抓队伍建设,为民族团结进步提供人才保障

牢固树立做好民族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的思想,通过教育培训,提高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各族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开展工作时要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民族传统文化,如“泼水节”“目瑙纵歌节”“上刀山下火海”等,保障各族干部职工团结和睦、关系融洽。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要把创建工作做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重点,统筹谋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认真履行好牵头职责,用业务能力支撑政治站位,坚定信心、凝聚共识。针对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安排好专人专班,定期研究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不足,协商解决对策,全方位、多层次做好工作落实,确保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建立长效机制。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作为基础性、日常性、常态化的工作来抓,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行为规范,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切实巩固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

(三)强化舆论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在全局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档案管理。档案是迎接检查验收及考核考评的重要痕迹资料,要注重收集整理活动开展中的痕迹资料和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将工作开展情况、图片等资料及时归档,确保工作开展有效、任务落实到位。

龙陵县投资促进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贵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郑宇 副局长

成 员:尹莉莎 副局长

杨荣刚 专业技术人员

尹兴华 专业技术人员

朱宗艳 专业技术人员

张龙芹 专业技术人员

杨敢英 志愿者

宝金团 高级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郑宇兼任办公室主任,、杨荣刚、尹兴华、朱宗艳、张龙芹、杨敢英、宝金团为成员,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