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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8B/20230613-00004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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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社会保障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政协龙陵县 第十届第二次会议第004号提案答复的函

钱芸、何永梅、朱水飞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恢复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50%、40%这两个参保档次的提案(004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养老保险在2021年以前执行的是省统筹,标准由省出台相关政策执行。2021年12月,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48号),明确了统一全国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缴费基数、计发基数、待遇项目和待遇调整等政策,强化了中央对全国养老保险政策的统一管理,规范了各地基金收支行为,促进了筹资和待遇政策更加合理。《方案》第二条明确规定:各地不得自行出台或调整相关政策。因此,要恢复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40%、50%缴费基数,需国家层面出台政策调整。

下一步工作中,县人社局将积极将基层一些好的提案、建议向上反映,切实提高社会保险覆层次。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3年6月13日

(联系人:雷塞莉,联系电话:0875-6127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