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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8B-/2020-0616004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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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人社发〔2020〕88号 关于龙陵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8号提案的答复

赧昌泽委员:

你在政协龙陵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全县村级兽医养老待遇的提案》(第0018号)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并与你面商,现答复如下:

你所提出的关于解决全县村级兽医给予适当的补贴的问题,从目前各地对乡村兽医待遇解决状况看,没有政策依据。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属省级统筹,不同群体要求补缴养老保险的诉求,需由省级以上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方可执行。目前缺乏补缴基本养老保险的依据。

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达到法定退休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时间和退休时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又不续保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感谢你们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9日

(联系人:段发映,联系电话:6127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