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8B-/2022-0804006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抽查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2-08-04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按照《龙陵县“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龙陵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龙事监联席办发〔2022〕1号)要求,为全面完成2022年度职业培训检查计划任务,落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实施单位: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抽查时间: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三、抽查范围
2022年7月底前在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四、抽查内容
服务场所明示事项(营业执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监督机关、监督电话、民办培训学校等许可证)执行以及民办培训机构章程或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等情况,台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五、抽查户数:2户(100%)
六、名单抽取
抽查对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统一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由检查实施机关根据实际需要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匹配。检查对象如在本年度中已经被抽取检查过的,则不再进行检查;检查对象如已经被其他抽查计划抽取但尚未实施检查的,应合并检查事项一并实施检查。
七、抽查方式
按照《2022年度龙陵县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规定,检查方式应采取实地检查、书面检查方式。
八、抽查结果处理和运用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工作完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九、工作要求
(一)选派专业人员。要选派与本次抽查事项相关的业务科室执法人员参与双随机抽查工作。
(二)严格依法行政。检查中执法人员要持执法证,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抽查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抽查工作中杜绝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谋取利益等情形,不得妨碍被检查对象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四)强化宣传服务。检查中要注重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指导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牵头股室:法制监察股
联系人及电话:林春东0875-6127421
配合股室: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段兰书0875-6128501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