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bb-30/20160104-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6-01-04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政发〔2014〕7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5〕5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清理省以下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云审改办〔2015〕5号)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保政发〔2015〕132号)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进一步精简我县行政审批项目,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项目。共取消(含调整管理方式)行政审批项目37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子项1项),非行政许可30项;承接市级下放行政许可7项;精简后,我县共保留行政许可173项。
此次精简行政审批项目是全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县直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行政审批项目精简后的贯彻落实工作。对市级下放的事项,要积极与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对接;对取消审批后仍需加强的事项,要制定监管配套措施,防止取消后监管缺位;对保留的项目要加强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创新行政管理制度,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县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全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龙政发〔2015〕116号)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着力解决审批环节多、时间长、随意性大、公开透明度不够等问题,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附件:1.龙陵县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2.龙陵县人民政府承接市级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2015年12月31日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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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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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实施 机关 |
项目 名称 |
子项 名称 |
审批 类别 |
处理 意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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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输油、输气管网投资项目核准 |
行政许可 |
取消 |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4年本)》中输油、输气管网投资项目由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不再纳入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管理,直接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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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
印染投资项目备案 |
非行政许可 |
取消 |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清理省以下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云审改办〔2015〕5号)的规定取消,不再纳入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管理,调整为管理服务事项,县发展和改革局按照工作职责加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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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石投资项目备案 |
取消 |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清理省以下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云审改办〔2015〕5号)的规定取消,不再纳入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管理,调整为管理服务事项,县发展和改革局按照工作职责加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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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资项目备案 |
取消 |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清理省以下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云审改办〔2015〕5号)的规定取消,不再纳入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管理,调整为管理服务事项,县发展和改革局按照工作职责加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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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
非行政许可 |
取消 |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清理省以下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云审改办〔2015〕5号)的规定取消,不再纳入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管理,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县发展和改革局按照工作职责加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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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取消 |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清理省以下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云审改办〔2015〕5号)的规定取消,不再纳入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管理,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县发展和改革局按照工作职责加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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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实施 机关 |
项目 名称 |
子项 名称 |
审批 类别 |
处理 意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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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龙陵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 |
企业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 |
无 |
非行政许可 |
取消 |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清理省以下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云审改办〔2015〕5号)的规定取消,不再纳入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管理,调整为管理服务事项,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按照工作职责加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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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龙陵县教育局 |
教师资格认定 |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
非行政许可 |
取消 |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清理省以下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云审改办〔2015〕5号)的规定取消,不再纳入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管理,调整为管理服务事项,县教育局按照工作职责加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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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撤销 |
取消 |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清理省以下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云审改办〔2015〕5号)的规定取消,不再纳入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管理,调整为管理服务事项,县教育局按照工作职责加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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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龙陵县公安局 |
户口登记、迁移、注销 |
无 |
非行政许可 |
取消 |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清理省以下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云审改办〔2015〕5号)的规定取消,不再纳入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管理,调整为管理服务事项,县公安局按照工作职责加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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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龙陵县公安局 |
居民身份证核发 |
无 |
非行政许可 |
取消 |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清理省以下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云审改办〔2015〕5号)的规定取消,不再纳入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管理,调整为管理服务事项,县公安局按照工作职责加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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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龙陵县公安局 |
临时身份证核发 |
无 |
非行政许可 |
取消 |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清理省以下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云审改办〔2015〕5号)的规定取消,不再纳入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管理,调整为管理服务事项,县公安局按照工作职责加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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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龙陵县公安局 |
居民暂住证(居民居住证)核发 |
无 |
非行政许可 |
取消 |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清理省以下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云审改办〔2015〕5号)的规定取消,不再纳入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管理,调整为管理服务事项,县公安局按照工作职责加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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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实施 机关 |
项目 名称 |
子项 名称 |
审批 类别 |
处理 意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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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龙陵县公安局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 |
无 |
非行政许可 |
取消 |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清理省以下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云审改办〔2015〕5号)的规定取消,不再纳入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管理,调整为管理服务事项,县公安消防大队按照工作职责加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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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龙陵县公安局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
无 |
非行政许可 |
取消 |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清理省以下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云审改办〔2015〕5号)的规定取消,不再纳入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管理,调整为管理服务事项,县公安消防大队按照工作职责加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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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龙陵县财政局 |
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批准 |
无 |
非行政许可 |
取消 |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清理省以下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云审改办〔2015〕5号)的规定取消,不再纳入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管理,调整为管理服务事项,县财政局按照工作职责加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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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龙陵县财政局 |
会计从业资格证核(签)发 |
无 |
非行政许可 |
取消 |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清理省以下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云审改办〔2015〕5号)的规定取消,不再纳入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管理,调整为管理服务事项,县财政局按照工作职责加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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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龙陵县财政局 |
融资性担保机构变更事项审批 |
无 |
非行政许可 |
取消 |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清理省以下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云审改办〔2015〕5号)的规定取消,不再纳入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管理,调整为管理服务事项,县财政局按照工作职责加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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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龙陵县国土资源局 |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 |
无 |
非行政许可 |
取消 |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清理省以下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云审改办〔2015〕5号)的规定取消,不再纳入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管理,调整为内部监管事项,县国土资源局按照工作职责加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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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龙陵县国土资源局 |
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协议出让审核 |
无 |
非行政许可 |
取消 |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清理省以下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云审改办〔2015〕5号)的规定取消,不再纳入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管理,调整为内部监管事项,县国土资源局按照工作职责加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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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实施 机关 |
项目 名称 |
子项 名称 |
审批 类别 |
处理 意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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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城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建筑面积在四万平方米以下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在二万平方米以下) |
无 |
行政许可 |
取消 |
已包含在保政发〔2015〕132号下放项“总建筑面积在五万平方米(含五万平方米)以下的城市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发下放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中,直接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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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
无 |
非行政许可 |
取消 |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清理省以下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云审改办〔2015〕5号)的规定取消,不再纳入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管理,调整为内部监管事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工作职责加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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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 |
无 |
非行政许可 |
取消 |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清理省以下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云审改办〔2015〕5号)的规定取消,不再纳入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管理,调整为管理服务事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工作职责加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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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 |
无 |
非行政许可 |
取消 |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清理省以下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云审改办〔2015〕5号)的规定取消,不再纳入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管理,调整为管理服务事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工作职责加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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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实施 机关 |
项目 名称 |
子项 名称 |
审批 类别 |
处理 意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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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
无 |
非行政许可 |
取消 |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清理省以下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云审改办〔2015〕5号)的规定取消,不再纳入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管理,调整为管理服务事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工作职责加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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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龙陵县交通运输局 |
海事签证 |
无 |
非行政许可 |
取消 |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清理省以下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云审改办〔2015〕5号)的规定取消,不再纳入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管理,调整为内部监管事项,县交通运输局按照工作职责加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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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龙陵县水务局 |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及注册登记 |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 |
非行政许可 |
取消 |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清理省以下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云审改办〔2015〕5号)的规定取消,不再纳入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管理,调整为管理服务事项,县水务局按照工作职责加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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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大坝注册登记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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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龙陵县水务局 |
设立水利旅游项目审批 |
无 |
非行政许可 |
取消 |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清理省以下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云审改办〔2015〕5号)的规定取消,不再纳入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管理,调整为管理服务事项,县水务局按照工作职责加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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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龙陵县水务局 |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内容设计变更审批 |
无 |
非行政许可 |
取消 |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清理省以下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云审改办〔2015〕5号)的规定取消,不再纳入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管理,调整为内部监管事项,县水务局按照工作职责加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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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龙陵县农业局 |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 |
无 |
非行政许可 |
取消 |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清理省以下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云审改办〔2015〕5号)的规定取消,不再纳入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管理,调整为事后监管事项,县农业局按照工作职责加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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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实施 机关 |
项目 名称 |
子项 名称 |
审批 类别 |
处理 意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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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龙陵县农业局 |
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地及周边地区实施建设项目专项评价审查 |
无 |
非行政许可 |
取消 |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清理省以下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云审改办〔2015〕5号)的规定取消,不再纳入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管理,调整为管理服务事项,县农业局按照工作职责加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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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龙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审查 |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审核 |
行政许可 |
取消 |
云政发〔2014〕70号文件取消项目,不再纳入龙陵县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管理,直接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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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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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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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龙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农村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优免补资格认定 |
无 |
非行政许可 |
取消 |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清理省以下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云审改办〔2015〕5号)的规定取消,不再纳入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管理,调整为管理服务事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照工作职责加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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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龙陵县环境保护局 |
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行)审批 |
无 |
非行政许可 |
取消 |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清理省以下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云审改办〔2015〕5号)的规定取消,不再纳入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管理,调整为管理服务事项,县环境保护局按照工作职责加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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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龙陵县环境保护局 |
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审批 |
无 |
非行政许可 |
取消 |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清理省以下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云审改办〔2015〕5号)的规定取消,不再纳入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管理,调整为管理服务事项,县环境保护局按照工作职责加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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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实施 机关 |
项目 名称 |
子项 名称 |
审批 类别 |
处理 意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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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龙陵县统计局 |
政府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
无 |
非行政许可 |
取消 |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清理省以下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云审改办〔2015〕5号)的规定取消,不再纳入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管理,调整为内部监管事项,县统计局按照工作职责加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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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 |
无 |
非行政许可审批 |
取消 |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清理省以下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云审改办〔2015〕5号)的规定取消,不再纳入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管理,调整为管理服务事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工作职责加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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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龙陵县档案局 |
非国有档案的出卖、转让、赠送档案审批 |
无 |
行政许可 |
取消 |
云政发〔2013〕146号文件取消项目,不再纳入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管理,调整为管理服务事项,县档案局按照工作职责加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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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龙陵县档案局 |
利用档案馆未开放档案的审批 |
无 |
行政许可 |
取消 |
云政发〔2014〕35号文件取消项目,不再纳入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管理,调整为管理服务事项,县档案局按照工作职责加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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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龙陵县档案局 |
重点建设工程、重大科研课题、重要设备引进等项目档案验收 |
无 |
行政许可 |
取消 |
云政发〔2014〕35号文件取消项目,不再纳入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管理,调整为管理服务事项,县档案局按照工作职责加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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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龙陵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
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 |
行政许可 |
取消 |
不再纳入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管理,调整为内部监管事项,县委编办按照工作职责加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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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变更、注销登记 |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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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承接市级下放的审批项目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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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序号 |
实施 机关 |
项目名称 |
子项 名称 |
审批 类别 |
承接依据 |
1 |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 |
无 |
行政 许可 |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保政发〔2015〕132号):“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资质核准下放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2 |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延期核准 |
无 |
行政 许可 |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保政发〔2015〕132号):“下放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3 |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城市燃气企业经营许可核准 |
无 |
行政 许可 |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保政发〔2015〕132号):“下放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4 |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城市供水企业经营许可初审 |
无 |
行政 许可 |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保政发〔2015〕132号):“下放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5 |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城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 |
无 |
行政 许可 |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保政发〔2015〕132号):“总建筑面积在五万平方米(含五万平方米)以下的城市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发下放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项目 序号 |
实施 机关 |
项目名称 |
子项 名称 |
审批 类别 |
承接依据 |
6 |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燃气工程 施工许可证核发 |
无 |
行政 许可 |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保政发〔2015〕132号):“子项燃气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下放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7 |
龙陵县林业局 |
临时占用除防护林林地和特种用途林林地以外的其他林地面积不足10公顷的审批 |
无 |
行政 许可 |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的通知》(保政办法〔2015〕66号):“临时占用除防护林林地和特种用途林林地以外的其他林地面积不足10公顷的,由县(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报市林业局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