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zwfw-/2020-0812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目录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0-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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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482项涉及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0〕16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65项涉及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保政发〔2020〕16号)文件要求,本次调整涉及县级行政权力事项183项,其中,取消27项,合并实施101项,下放和属地化管理55项。为抓好贯彻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落实和衔接工作。对取消的事项,各有关部门一律不得再实施和变相审批,并制定有效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对下放的事项,有关部门要做好交接指导和业务培训,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防止脱节;对合并实施的事项,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衔接,进一步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提高服务效率。
二、各部门须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本部门政府网站、本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公布涉及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宣传解读和督促落实。
龙陵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