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zwfw-/2020-123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改革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0-12-30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49项涉及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保政发〔2020〕18号)有关要求,现将行政许权力事项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取消1项。
县林业和草原局1项:“进入自然保护区活动审批”的子项“外国人进入自然保护区审批”。
二、部分取消1项。
县卫生健康局“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该项“除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外,其余医疗机构不再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三、部分下放3项。
县交通运输局3项:1.“港口设施和航道及其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部分下放。此事项是“公路、水运、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子项。将除市级审批、核准或备案以外的港口设施和航道及其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权限下放至县级交通运输部门;2.“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部分下放。将除市际、县际航线以外和乡镇渡运的水路运输经营许可权限下放至县级交通运输部门;3.“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部分下放。将除市际、县际航线以外和乡镇渡运船舶投入运营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四、下放19项。
县交通运输局6项:1.“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审批”下放。将市级权限下放至县级交通运输部门;2.“建设港口设施使用非深水岸线审批”下放。将市级权限下放至县级交通运输部门;3.“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业许可”下放。将市级权限下放至县级交通运输部门;4.“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审批”下放。将市级权限下放至县级交通运输部门;5.“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下放。将市级权限下放至县级交通运输部门;6.“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下放。将市级权限下放至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县农业农村局8项:1.“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的采集、采伐批准”下放。将市级权限下放至县级农业农村部门;2.“向省外提供云南特有的农作物种质资源审批”下放。将市级权限下放至县级农业农村部门;3.“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对国家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进行野外考察审批”下放。将市级权限下放至县级农业农村部门;4.“跨省或者省内跨县引进乳用、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和种蛋审批”下放。将市级权限下放至县级农业农村部门;5.“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下放。将市级权限下放至县级农业农村部门;6.“农药广告审查”下放。将市级权限下放至县级农业农村部门;7.“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核发”下放。将市级权限下放至县级农业农村部门;8.“在地方媒体发布兽药广告的审批”下放。将市级权限下放至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县市场监督局4项:1.“药品经营许可”下放。将市级药品零售许可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市场监管部门;2.“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下放。将市级权限下放至县级市场监管部门;3.“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下放。将市级权限下放至县级市场监管部门;4“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下放。将市级通过自建网站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备案权限下放至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县林业和草原局1项:“林业贷款贴息补贴”下放。将市级林业贷款贴息补贴发放权限下放至县级林业草原部门实施。
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0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