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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86-3-/2018-0528003 发布机构 龙陵县龙新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惠民政策明白卡 发布日期 2018-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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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解读《龙新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方案》

近日,龙新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新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更好地解读《通知》相关内容,切实抓好落实,现就《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方案起草的背景

为规范和加强我乡农村公路(乡道、村道)养护管理,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投资效益和服务水平,增强农村公路抗自然灾害能力,保障农村公路达到应有使用寿命,为群众出行提供便捷安全的交通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公路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龙陵县农村公路管理与养护考核目标责任书》和《龙陵县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日常养护小修保养)承包及安全生产管理合同书》,结合我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际,经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意见的基本框架

《通知》共分六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农村公路建养并重,遵循“市指导、县为主,多元投入,强化考核”的原则,明确养护管理责任,健全养护管理机构,创新养护管理模式,强化养护管理职能,拓宽政府为主的多元化养护资金筹措渠道,实行政府目标考核、绩效管理,全力打造“畅通、安全、舒适、和谐”的农村公路通行环境,有效提升农村公路综合服务水平。切实把为民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全面实现“建好、养好、管好、运营好”的四好农村路养护管理目标。

第二部分:组织机构。为确保全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取得成效,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司其职,认真部署,狠抓落实,确实做好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特成立龙新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蒋锡辉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郑世保 乡武装部部长

成 员:闫志东 乡交通管理所所长

李明聪 乡交通管理所工作人员

各路段养护责任人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通管理所,由闫志东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明聪负责日常工作。

第三部分:工作职责。乡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管护的责任主体,负责编制本乡范围内乡村道路管理养护实施计划和对全乡范围内农村公路管护队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组织辖区内乡村道路的小修保养,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标准,完善乡村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及时清理辖区内乡村道路路面,公路用地及公路桥梁的堆积物、垃圾、非交通标志、摆摊设点、打谷晒场及路肩边坡种植物,遇有灾害性天气,及时组织人员上路清除路障,保障全乡所有路段安全畅通;按公路建筑控制距离的标准监督实施公路两侧建设规划;及时上报相关数据,做好管养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养护责任人负责养护规定范围内的农路养护管理工作。对各路段的管护人员做好日常养护、协调工作。配合乡农村公路管理所按照农路管护的“十无”标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制止,尤其对农路边建(构)筑物,必须控制在离公路边2米以上,并对各道口警示桩、路名牌、急转标志、桥头限载标志等确保完整无缺,如有缺少的要及时补冲完善,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无阻。

第四部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2018年,龙新乡共有15条公路在养护范围内,共计里程达49.753公里,其中乡道33.511公里,路线分别为:勐冒至大硝河、龙泉至荆竹坪、龙泉至蚌渺、黑山脚至黑山村、雪山河口至雪山村、大桥至绕廊;村道16.242公里,路线分别为:黄南线至西边寨、黄南线至吴家寨、黄南线至徐家寨、黄南线至中寨、黄南线至廖家寨、黄南线至坡头、黄南线至倚子山、黄南线至河坝头、黄南线至小米地。不在养护范围内的农村公路,暂由受益的村自行解决管护。

第五部分:资金筹措与使用。1.农村公路养护按照“谁受益、谁养护、谁管理”的原则,积极拓宽乡村公路养护资金渠道。一是县政府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列支乡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专项资金;二是乡政府根据本地乡村公路里程和实际路况,按照一定标准筹集部分养护资金;三是村集体通过民主办法“一事一议”方式筹集;四是受益厂矿、企业及个人的自愿捐资,以及有偿使用公路收入。

2.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我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挪用,资金全部用于我乡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灾害抢险保通,直接兑付到各路段养护责任人。

3.日常养护小修保养资金标准:乡道800元/公里,村道400元/公里。

4.灾害抢险保通(塌方量大于10立方米)由乡交通管理所组织专人负责清理。

第六部分:考核、奖惩办法。(一)考核方式。采取平时巡查监督考核、年终综合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年底由龙新乡人民政府牵头,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看路”的方式对各责任人养护路段进行考核。主要参照《龙新乡2018年农村公路管理与养护考核目标责任书》进行。

2.平时巡查考核:乡级巡查按照道路行政等级对乡道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对村道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主要参照《龙陵县农村公路管理与养护工作目标综合考核评定表(一)》《龙陵县农村公路巡查考核评定表(二)》以巡查频率和次数的平均分进行。

3.专项考核:公路桥涵养护技术状况评定、公路沿线绿化种植实施方案等进行考核。

(二)评分办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满分100分。

综合考核得分=年终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得分×40%+日常公路巡查考核平均分×40%+专项考核平均分×20%。

考核奖惩

1.考核总评分大于等于95分,以养护总里程为基数,按100元/公里奖励。

2.考核总评分大于等于85分小于95分,以养护总里程为基数,按50元/公里奖励。

3.考核总评分小于85大于等于80分,无奖惩。

4.考核总评分小于80分,以养护总里程为基数,扣除日常养护小修保养资金200元/公里。

5.乡级对各路段专项考核每年开展2次,分半年(每年6月20日前)、年终考核(每年12月20日前);考核人员由乡交通管理分管领导、交通管理所所长、交通管理所工作人员及涉及公路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6.如县级对全乡考核评分大于等于95分,将用县级奖励资金总额的30%奖励各养护责任人,奖励以各养护责任人养护里程为基数。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是一项长期持续的公益事业,意义重大,涉及面广。各养护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部门人员职责,形成合力,确保管养年活动有序有力开展,管好养好农村公路,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