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6-3-09_E/2017-0309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龙新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惠民政策明白卡 | 发布日期 | 2017-0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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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8日龙新乡党委、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印发了《龙新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新政发〔2017〕13号)以下简称《方案》。为便于更好地理解《方案》相关内容,切实抓好落实,现就《方案》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方案》起草的背景
我乡在县安监局的正确指导下,不断加强应急组织管理和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提高应对处置公共突发事件的工作水平,认真开展应急宣传活动,有序有效开展应急工作,严格履行日常防守职责,构建完善的应急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指出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领导我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启动龙新乡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作出救援决定;负责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根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紧急调度指挥供水、供电、供气,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并依法对事故现场实行封锁。
《方案》要求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恪尽职守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1.党政办:承接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请求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的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
2.安监站: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模拟演习,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3.派出所:负责制定安全事故和消防事故的灭火扑救预案,负责制定事故现场处理预案,负责事故调查处理。
4.消防队: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转移易燃易爆品和各类物资。
5.卫生院: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应急预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急救药品等。
《方案》强调应急救援队负责紧急装填下的现场抢救作业;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设备物资的转移工作;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等工作。;负责抢险物资的调运、实施供给、事故现场供水、供电等后勤保障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