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6-3-09_E/2017-0919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龙新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惠民政策明白卡 | 发布日期 | 2017-09-19 |
文号 | 浏览量 |
2017年9月18日龙陵县龙新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印发了《龙新乡2017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为便于更好地理解《方案》相关内容,切实抓好落实,现就《方案》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方案》起草的背景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龙政发〔2017〕99号)文件要求,龙新乡人民政府决定于2017年7月2日至12月2日在全乡深入开展为期5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结合我乡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把“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建设的每一个环节,全面深化落实“安全生月”活动要求的“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项措施,按照“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的原则,强化超前部署、强化监督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集中开展4个月(2017年7月—10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乡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方案》指出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推动“打非治违”等各项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巩固和深化排查治理,确保事故总量进一步下降,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确保不突破县人民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年度控制指标,确保我乡年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方案》强调切实抓好企业自查。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企业自查是基础、也是关键。自查是否认真,直接决定着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实际成效,也决定着一个地区的安全生产状况。各地要加大督促力度,推动企业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查找薄弱环节,主动解决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要以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契机,推动企业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体系,从根本上把握事故防范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
《方案》检查的重点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爆器材、水利、电力、特种设备、消防、教育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情况。
处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货运车辆违法载人、疲劳驾,
三、《方案》落实的措施
各部门在大检查工作中,要力求做到全方位、全覆盖,采取联合检查、临时抽查等方式,凡发现企业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查未查、应改未改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治理,要依法进行处罚。同时严格执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企业,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巩固“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成果,依法严厉惩治各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整治“三非”、“三违”、“三超”行为,严防已关闭小矿小厂死灰复燃。对整改不落实,工作不重视,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