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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86-3-09_E/2017-0305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龙新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惠民政策明白卡 发布日期 2017-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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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安全生产监管
解读《龙新乡2017年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施意见》

近日,龙新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印发了《龙新乡2017年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施意见》(龙新党发〔2017〕1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便于更好地理解《实施意见》相关内容,切实抓好落实,现就《实施意见》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起草的背景

为加强对我乡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给全乡人民创建一个安全、文明、祥和的发展环境,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按照龙陵县安监局工作部署,结合我乡安全生产工作自身特点,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我乡2017年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指出:

建筑施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杜绝建筑施工伤亡事故。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格报建手续,把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认证,严厉打击和取缔无资质施工,层层转包,包而不管等行为;加强集镇道路建设和各类建设施工工程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杜绝“五无”(无施工图纸、无规划设计、无资质施工、无质量监督、无工程监理)工程;大力开展文明施工活动,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对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及使用的管理;加强对房屋拆除、脚手架与高空作业防护、施工用电等施工主要环节和“高、大、难、新”工程的监督管理,认真组织开展建筑安全防护用品(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等)专项检查,对不按规定进行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强制措施或责令停工整顿。2.加强危险地段地质灾害监控,落实监控和防范措施,控制地质灾害事故的发生,杜绝因垮塌而造成伤亡事故。

(二)企业安全、非煤矿山(砂场)

1.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责。2.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3.督促企业及时排查和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加强企业消防安全、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管,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储藏企业安全监管,防止企业各类重特大伤亡事故。4.非煤矿山(砂场):按照国土、水利和安监部门的要求,抓好非煤矿山(砂场)的安全生产工作,严禁滥挖滥采。督促砂场在深水坑凼等危险部位设立警示标志、采取防范措施、加强看管,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农药类)、加油站、液化

1.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加大排查力度,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藏烟花爆竹。

2.加强液化气安全管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藏液化气等危险化学品门市,杜绝液化气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3.加强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四)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

1.消防安全。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重点行业所和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治理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和火源、电源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2.交通运输安全。以保畅通、保安全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要严厉查处车辆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驾驶、报废车辆违法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客运企业“三品”检查和进站车辆安全检测制度,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隐患治理,从源头上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要进一步加大对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检查,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扎实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治理,防止非法渡运和超载等引发事故。

(五)食品卫生安全、学校及学生安全

1.学校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2.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3.加强网吧、电子游戏室、娱乐场所安全监管,防止火灾、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发生,配合相关部门坚决取缔无证经营。4.抓好宴席、餐馆、药品、食品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等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实施意见》要求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一把手责任追究制。各村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协助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应当及时向乡人民政府报告。2.挂村领导和驻村乡干部责任挂钩,要认真督促村级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及时上报相关安全检查材料。 3.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加大宣传和排查监管力度,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发生。要求发现问题,不留死角;及时上报,控制有力;积极配合,搞好协调工作。

《实施意见》强调各乡直单位要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1.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2.建立健全和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依法建立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5.配合龙新乡安委会及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每季度至少组织督促、检查一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完善应急救援条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并按规定报送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7.及时、如实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工作。8.实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定期公布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和积极采纳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