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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86-3-/2020-1122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龙新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乡镇文件 发布日期 2020-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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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新乡打击乱占耕地违法行为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省、全市、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推进全乡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全乡实际,特制定《龙新乡打击乱占耕地违法行为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吹响新的“集结号”,打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攻坚战。将耕地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实现耕地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对顶风违纪、屡查屡犯的耕地违法行为从严处理,对在基本农田保护区破坏生态环境的耕地违法违规行为从重查处,坚决防范和杜绝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挖沙、建坟、弃渣、堆杂现象,统筹协调,推动全乡打击乱占耕地违法行为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工作重点

加强对基本农田规划区、自然保护区等重点领域耕地违法违规案件核查处理,对违法行为多发区加大巡查和打击力度,全面开展打击违法占耕行为。

(一)重点打击对象

1.未批先建的违法违规行为;

2.少批多建的违法违规行为;

3.批东建西的违法违规行为;

4.占用基本农田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

5.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的违法违规行为;

6.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房的违法违规行为;

7.通过违法渠道获得审批建房的违法违规行为;

8.非法买卖流转土地建房的违法违规行为;

9.破坏耕地进行农地非农化的违法行为;

10.其他违法占耕的违法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乡打击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的领导,成立龙新乡打击乱占耕地行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蒋锡辉 乡党委书记

姚茂金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常务副组长:王德积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副 组 长:廖孝发 乡党委委员、乡人大主席

陈 坤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洪永全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成 员:杨启洪 乡党委副书记

李希助 乡纪委书记

郑世保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杨大会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段铁芬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郑 宇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石晓玫 龙新司法所所长

余 颖 龙新乡财政所所长

王德民 龙新市场监管所所长

李 娜 乡党政办负责人

李构娣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段佐芬 龙新自然资源管理所所长

黄必娇 乡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闫志东 乡国土和村镇规划中心主任

李占东 乡综合执法中心主任

杨国云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东华 黄草坝社区党总支书记

徐云顺 勐冒社区党总支书记

闫永博 大硝河村党总支书记

王有福 龙新社区党总支书记

郭绍东 绕廊社区党总支书记

杨正龙 雪山村党总支书记

杨国乔 菜子地村党总支书记

匡大平 黑山村党总支书记

段兴虎 蚌渺社区党总支书记

卢 山 荆竹坪村党总支书记

苏会美 茄子山村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王德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构娣、段佐芬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从乡综治办、龙新派出所、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龙新自然资源管理所、乡村镇规划服务中心、乡林业服务中心、乡综合执法中心、龙新市场监督管理所抽派,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领导小组下设日常巡查组、专项整治组、宣传工作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一)日常巡查组

组 长:李希助 乡纪委书记

副组长:李构娣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段佐芬 龙新自然资源管理所所长

成 员:黄必娇 乡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闫志东 乡国土和村镇规划中心主任

李占东 乡综合执法中心负责人

杨国好 龙新派出所民警

刘建华 黄草坝社区村庄规划员

李国海 勐冒社区村庄规划员

郭玉伦 绕廊社区村庄规划员

杨兴苍 大硝河村监委会主任

杨德好 龙新社区监委会主任

彭东安 雪山村监委会主任

杨芹归 菜子地村监委会主任

娄必文 黑山村监委会主任

杨团荣 蚌渺社区监委会主任

黄加荣 荆竹坪村监委会主任

段达荣 茄子山村监委会主任

巡查组负责对全乡辖区内耕地进行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巡查,针对违法行为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专项整治组

组 长:王德积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副组长:洪永全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成 员:陈 坤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石晓玫 龙新司法所所长

周永寿 龙新派出所副所长

李构娣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段佐芬 龙新自然资源管理所所长

闫志东 乡国土和村镇规划中心主任

杨科从 乡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李占东 乡综合执法中心负责人

杨正从 乡综合执法中心工作人员

饶元丁 乡综合执法中心工作人员

黄必娇 乡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邹自明 乡林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杨源辉 乡经济发展办工作人员

杨国好 龙新派出所民警

陈 孟 龙新乡供电所所长

赖顺进 乡义务消防队员

杨祖荣 乡义务消防队员

余春龙 乡国土和村镇规划中心工作人员

李春梅 乡经济发展办工作人员

专项整治组负责协调、组织人员对发现上报的违法乱占耕地行为进行处理,3个工作日内自然资源管理所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收集、举证违法行为证据等,并及时劝阻制止和发放恢复责令告知书;对劝阻告知不听者,7个工作日内联合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对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打击。

(三)宣传工作组

组 长:段铁芬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副组长:石晓玫 龙新司法所所长

成 员:饶永锦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赵珺斐 龙新自然资源管理所工作人员

宣传工作组负责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对打击违法占耕相关工作进行报道,以及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排查阶段(2020年7月3日-11月10日)。各村(社区)、乡直有关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打击乱占耕地违法行为,落实责任,明确任务。要对所属开展排查摸底,特别是有集市的几个村(社区)要重点开展排查,并甄别是否位于各类保护区、重要交通沿线、水库、江河湖、耕地、林地等环境敏感区域;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汇总,建立台账并上报。通过各类宣传方式向社会公布各村(社区)举报电话、微信举报平台,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各村(社区)、排查摸底情况于2020年11月7日前上报乡政府。

(二)治理整顿阶段(2020年11月20日-2021年12月31日)。对发现的耕地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和整改,该完善手续的完善手续,该拆除的依法拆除。各村(社区)、乡直有关单位将乱占耕地清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以月报表的形式每月25日前报乡政府。

(三)督导总结阶段(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乡政府将对耕地“打非治违”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积极总结经验探索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办法。各村(社区)、乡直有关单位将整治资料汇总并归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打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工作是国家、省、市、县今后三年的重点工作之一,是切实维护耕地保护和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清打击农村乱占耕地违法行为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梳理摸底。

(二)积极配合执法。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20〕6号、《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龙陵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耕地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履职到位,并跟踪督促辖区内落实打击非法占耕行为工作开展情况,最终消除违法状态。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将保护耕地工作列入日常性、长期性、持续性的工作来抓,杜绝“一阵风”式,切勿存在一劳永逸的想法,对已查处过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地块仍要加强巡查检查,防止死灰复燃。

(四)统筹协调推进。要把打击违法占耕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结合起来;把巡查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与护林防火巡查结合起来;把打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结合起来。

(五)加强信息报送。要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加强打击农村乱占耕地违法行为工作的信息报送,按照本通知中明确规定的时间节点,按时按质报送相关材料。重大紧急舆情事件等重要信息应及时形成专报材料,及时上报。联系电话:68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