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6-3-/2018-1208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龙新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乡镇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8-12-08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要求,切实做好2019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减少林火次数和灾害损失,严防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确保全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生态安全,经乡人民政府研究,现就抓好2019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各村(社区)、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以责任落实为抓手,深入落实各村、组、个人、各部门的责任。深化执行乡领导班子挂钩村(社区)、村(社区)主要领导分片制度,落实包保责任。实施成员单位挂钩包保责任制,切实将成员单位挂钩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林区基层。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组织机构,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
二、加强部署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各村(社区)及成员单位要及时安排部署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按照每一阶段的工作重点,部署相应的工作任务。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必须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对限期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019年森林防火期,乡人民政府将安排不低于3次集中督查,分别是春节前、高火险期间、清明节期间。严格执行问责制,对因失职、渎职、瞒报、谎报、迟报(超过1小时)、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组织不得力等原因造成火灾频发[连续7天内发生森林火灾2起以上或发现非连续卫星热点(不含经批准的计划烧除和生产性用火)4个以上的],一律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并实行党政同责。严肃查处第一把森林火灾,发生第一把森林火灾的村(社区)必须向乡人民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组织召开现场会,深刻吸取火灾教训。严惩火灾肇事者或犯罪分子,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进行警示教育。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宣传效果
以依法治火为主线,突出火源管控、扑火安全和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广泛开展森林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提高宣传教育的警示作用。实施责任书入户、学校“五个一”、以案说法、手机短信、警示标牌、横幅布标、公益广告、客运农用车辆等宣传工程,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增强群众用火常识和防火意识。分阶段开展好12月宣传月、3月中小学生宣传周、4月清明宣传周及5月防灾减灾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全面覆盖村(社区)、学校、涉林景区景点等防火重点单位和人群,营造全社会共同防范森林火灾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火源管控,实施依法治火
抓好“5个百分之百”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有条件的地方提前组织实施计划烧除,城镇面山、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旅游区等重点部位组织人工进行可燃物清理。强力推进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做到高度重视、全面推行,实现见烟必查、有火必处、违规必罚。加大野外违规用火处罚力度,对发现的违规用火情况决不姑息,对行为人、包括行为单位、责任人要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严格执行“野外违规用火罚款950元”。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实行政府通报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建立健全野外用火管理制度,制定野外用火管理办法或规定,修改完善村规民约,通过完善管理制度规范野外用火行为,约束和惩处违规用火者。
五、加强应急处置,确保扑火安全
各村(社区)要加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预案)的建设,确保依案处置森林火灾,坚决做到扑火安全零伤亡、应急响应快速到位、火情统一归口上报、组织指挥深入靠前、扑救行动协同有序、火场清守干净彻底。重点部位、敏感部位发生森林火灾,主要领导或授权分管领导及其他党政领导必须第一时间到扑火前线坐镇指挥,严禁无扑火经验的干部指挥扑火,严禁妇女、中小学生和老弱病残人员参与扑火,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加强火灾案件查处工作,努力提高火灾案件破案率,严厉打击火灾肇事者,及时开展灾后调查及评估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