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6-3-/2018-1017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龙新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乡镇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8-10-17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切实抓好教育精准脱贫工作,确保完成“义务教育有保障”的工作目标,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根据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龙新乡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赵胜学 乡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 蒋锡辉 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 组 长 张绍波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组 员 杨 磊 乡人大主席
廖孝发 乡党委副书记
李希助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郑世保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范彩艳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杨文华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董诗彪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郭梅冬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杨源辉 乡财政所所长
洪永全 龙新派出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赧昌炳 乡司法所所长
赵文孝 乡派出所副所长
刘增贵 龙新中心学校校长
王有福 龙新社区党总支书记
张东华 黄草坝社区党总支书记
徐云顺 勐冒社区党总支书记
廖国发 大硝河村党总支书记
郭绍东 绕廊社区党总支书记
杨正龙 雪山社区党总支书记
杨国乔 菜子地村党总支书记
匡大平 黑山村党总支书记
苏会美 茄子山村党总支书记
马双昌 荆竹坪村党总支书记
段兴虎 蚌渺社区党总支书记
各村(社区)驻村工作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龙新中心学校,由中心学校校长刘增贵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目标任务
把“不让一个孩子辍学”作为工作目标。
三、实施办法
(一)成立工作专项组:成立由协管教育工作副乡长张绍波为组长,中心学校校长刘增贵、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副组长,司法所所长赧昌炳、派出所副所长赵文孝、民政办工作人员黄茂多、龙新中学校长赵国锋、勐冒中学校长杨应从、各村(社区)驻村工作队长及建档立卡户流失学生挂包帮责任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组。
(二)动员方式:入户动员与集中动员相结合。
(三)动员时间:2018年10月至12月。
(四)动员方法:对尚未入学和辍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专项工作组到家中发放司法文书,宣讲法律法规,介绍惠民政策,督促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到校就读。对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到校就读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勒令其限期送孩子返校就读;对招收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务工的单位和个人,由专项工作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由龙新乡人民政府依法向龙陵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法律责任。
(五)就读保障:学校要为失学或辍学学生准备好课桌椅,课本、资料、床铺,让学生随时到校随时就读。
(六)各脱贫攻坚指挥所在专项工作组到村(社区)开展工作时必须积极配合,在专项工作结束后要进一步压实责任,主动担当,紧盯不放,确保辖区内流失学生全部返校就读。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专项工作组成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务必克服畏难情绪,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乡党委、政府的决策上来。
(二)齐抓共管,通力合作。各指挥所、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治理,定人定责,分类负责,严格执行”的原则,明确职责,密切合作,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联动。
(三)强化监督,严肃纪律。乡纪委职责对相关人员的控辍保学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每周通报一次。如果出现学生辍学影响扶贫验收的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