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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86-3-06_B/2017-0401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龙新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乡镇文件 发布日期 2017-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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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林业
龙新乡“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防控实施方案

“清明节”期间是森林火险等级极度危险时段,加之受上坟祭祀和春耕生产等野外火源密集威胁,历来是森林火灾高发期,也是最容易引起扑火伤亡的危险期。为有效防控森林火灾,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森林防火会议精神以及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清明节”期间在风景旅游区、大面积人工林区等重点区域实行集中限时上坟和按指定地点集中烧香烛纸冥制度,结合我乡实际,经乡指挥所认真研究,特制定“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防控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努力推进“森林龙新”、“美丽乡村”建设,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以宣传动员为基础,以野外火源管理为核心,以防范重点林区为首要任务,疏堵结合,动员和依靠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有效遏制森林火情火灾的高发势头。

二、目标任务

各村(社区)要把森林防火工作当作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紧紧围绕“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和野外违规用火治理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逐级召开会议,把上级的安排部署落实到村组、各家各户,“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以熟食、鲜花祭坟祭祖,增岗设卡,增派人员,加大重点林区、入山道口检查登记工作力度,加大巡护检查,杜绝携带火种进入林区,杜绝上坟生火做饭、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不文明行为,严查严办野外违规用火案件,努力形成上坟“不敢烧、不能烧、不想烧”的社会氛围,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情火灾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组。组长由乡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由林业站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乡指挥所成员单位领导(干部职工)和林业站干部职工组成。

乡“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组组长由乡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乡林业站站长担任,成员由林业站、消防队、派出所等单位各抽调 2-3 名人员组成,分组包片实施防控督查工作。

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组,把具体责任、措施落实到位,严防“清明节”期间发生森林火灾。

四、防控原则和步骤

(一)防控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类指导、综合协调、逐级响应的处置程序;坚持专群结合,努力推进森林防火社会化。

(二)防控步骤。一是建立健全“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防控工作机构,确保人力、财力、物力得到有效保障。二是结合山情、林情、社情,制定可操作性较强的“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防控方案。三是组织人员形成合力,科学布防,落实防控措施。

五、防控措施

(一)加强宣传,再次掀起森林防火宣传高潮。一是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清明节”期间,实行集中假期时间上坟和指定地点集中烧香烛纸冥,广泛开展以移风易俗、保护环境、文明祭奠为主题的“文明祭祀”活动,教育引导干部群众破除陈规陋俗,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在全乡形成科学、健康、文明的新风尚。把“文明祭祀”活动转化为广大干部群众乐意接受的行为美德,把上级的这一安排和部署落实到村、组、农户、每一个干部群众。二是对照前一段森林防火宣传情况,认真梳理排查,没有落实到位的要逐一落实到位。印制《致清明上坟人员的公开信》,安排村组逐户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清明节”期间以鲜花、熟食祭坟祭祖,林区林缘禁止生火做饭、烧香烧纸等一切野外用火。违者将按《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罚款 950 元,严惩不贷。三是继续开展森林防火“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清明节前,每个学校要把森林防火当作一次作业来布置,采取小手拉大手的有效方法,使广大学生、家长、干部、群众充分了解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和防扑火安全知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四是各村(社区)要利用现有的小广播,编写广播讲话,加强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醒村民严防森林火灾。五是下达给护林员宣传任务,将《致上坟人员的公开信》粘贴到重点林区每座坟头。

(二)严格监测和控制火源。一是对林区坟地户主再排查,实名造册登记,因险设防,有针对性地增岗布卡,严禁火种进入林区。二是“清明节”期间,加强对监测巡护人员的管理,各堵卡组、护林员要加大巡护、执勤工作力度,乡政府所在地面山制高点要派出观察员实施监测,林业执法人员要做好当场处罚的准备,确保反应敏捷,行动迅速,有力、有效严肃处理违规用火。三是对特殊人群(“五种人”、未成年人和老人)再进一步落实,严防特殊人群失火事件;四是清明期间特别是双休日和假期(3 月 26 日至 4 月 15 日),要在重点林区入山路口设卡布防执勤,准备针对性较强的布标和宣传器材,努力打造严禁火种入山的强势氛围,选择集中烧香烧纸的安全地点,制作焚烧用具(如废旧铁皮汽油桶等),执勤人员要严格履行宣传、检查职责,暂扣火种,说服开导有关干部群众到指定地点烧香烧纸,严禁将香烛纸冥带入林区,以熟食、鲜花文明祭坟祭祖。

(三)做好扑火应急准备。各级扑火队要保持高度戒备,严阵以待,做到“收得拢、拉得出、能扑火”,并做好通讯、机具 、后勤保障等各方面的准备。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够用得上、起作用。

(四)强化值班、带班工作,快速处置森林火情。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要全面落实参谋和指挥中枢的作用,加强值、带班工作,全面履行 24 小时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员要熟悉业务,尽职尽责完成信息汇总、内业记录等项工作 ,第一时间上报森林火情。同时,经常督促各村、护林员加强巡护防范,做到下情上报、上情下达,运转高效。

六、扑火应急要求

扑救森林火灾是高风险、高对抗、高难度的抢险救灾工作,要把具体安全要求落实到火场、到岗、到人。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扑火安全放在第一位。保证扑火安全是各级党委、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所的基本职责,也是人民群众最关切、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之一,必须坚定不移的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二是各类扑火队在赴火场途中,要选择好便捷安全的前进路线。三是到达火场后,扑火队长要作战前动员,清点人数,指定负责人分组负责,并交待扑火战法和安全措施。四是在扑救过程中,要边打边清,要指定安全检查员,并设置安全观察哨,加强扑火安全监督和火情实时监测,特别要谨防危险地形、危险可燃物、危险火行为的不利影响,防止因落石、滚木等意外原因造成伤亡事故。五是明火扑灭后,要留有足够的人员看守火场,分段负责,加强巡逻,确保不发生死灰复燃;撤离时应清点人员,并按照扑火前指的命令,组织队伍有序撤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