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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sjj/20240528-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审计局
公开目录 项目监管有关信息 发布日期 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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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审计
龙陵县2017-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及龙陵县审计局2023年审计项目计划,龙陵县审计局自2023年10月13日至12月12日,对2017—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反馈龙陵县2017年至2018年上图入库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12项,项目由龙陵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烟草公司、康丰公司共6个单位(企业)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地点在龙江、镇安、象达、平达、碧寨、勐糯6个乡镇,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农田灌溉沟渠、管网、田间道路建设,耕地坡改梯等,项目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124098.18亩,完成建设面积88388.32 亩。项目计划投资26962.58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8821万元,省级资金1855.47万元,市级资金201.65万元,其他资金16084.46万元。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2377.0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125.80万元,省级资金281.25万元,市级资金51.25万元,其他资金3918.72万元。项目资金支出11104.28万元,结余1272.74万元,其中:县农业农村局结余1186万元(县财政借款1000万元,上缴存量资金186万元),县水务局结余86.7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7-2018年,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了项目区水利、交通等农业生产基础条件,耕地质量明显提升,生产效益得到提高。但审计也发现在项目结余资金、建设管理、项目后续管护等方面存在不足和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交未交项目结余资金86.73万元。

(二)项目竣工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三)项目未经验收投入使用2个。

(四)项目建成后管护不到位。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龙陵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应交未交项目结余资金86.73万元的问题,要求龙陵县水务局将资金上交县财政;对项目竣工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要求县农业农村局督促建设单位及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对项目未经验收投入使用2个的问题,要求县农业农村局及时完成2个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完善相关档案资料;对项目建成后管护不到位的问题,要求项目主管部门应及时完成项目移交管护手续,落实相关责任,确保项目长期有效利用,发挥项目效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完善项目档案资料。二是加强项目管护工作,落实管护责任,完善监督机制,确保项目长期稳定。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进行了整改,对于应交未交项目结余资金86.73万元的问题,县水务局已上缴县财政;对于项目未经验收投入使用2个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已组织验收;对于项目建成后管护不到位的问题,建设单位已移交到相关单位,出台相关管护措施;对于项目竣工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项目建设单位正在整改中。对审计建议已积极采纳,并逐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