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sjj/20240422-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审计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4-22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审计
龙陵县审计局关于县本级2023年度预算执行 情况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4月22日起,对县本级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同步开展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情况、2023年度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2个专题审计。

为全面真实了解掌握审计事项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县本级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2018-2023年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情况、2023年度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必要时就有关审计事项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

二、现场审计时间

自2024年4月22日起,预计现场审计工作时间50个工作日。

三、审计人员

审计组由龙陵县审计局人员组成,审计组组长由赧光荣(执法证号:25040326004)担任,成员包括张彩葵(主审,执法证号:25000026224)、谢国润(廉政监督员,执法证号:25000026247)、黄完仙(执法证号:25000026095)、余自刚 (执法证号:25000026092)。

审计组联系人及电话:张彩葵 电话:6121659

审计组现场办公地点:龙陵县审计局办公点

四、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五、监督审计工作方式

龙陵县审计局办公地点:龙陵县龙山镇云山社区锦绣润苑14-11、12(邮编:678300)

监督电话:0875-6121659

龙陵县审计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