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sjj/20240110-00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4-01-10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1月上旬起,对龙陵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2021—2023年捐赠资金资产等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为全面真实了解掌握审计事项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2021—2023年捐赠资金资产等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现场审计时间
自2024年1月15日起,预计现场审计工作时间45个工作日。
三、审计人员
审计组组长:赧光荣(行政执法证号:25040326004)
审计调查组主审:杨佐楠(行政执法证号:YBS14220)
审计调查组成员:李志光(行政执法证号:YBS06778)
顾振芳
审计组联系人及电话:杨佐楠 6121659
审计组现场办公地点:龙陵县红十字会
四、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
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五、监督审计工作方式
县审计局办公地点:龙陵县龙山镇云山社区锦绣润苑14-11、12(邮编:678300)
监督电话:审计局办公室电话0875-6121659。
龙陵县审计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