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sjj/20210207-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02-07 |
文号 | 浏览量 |
各县级一级预算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审委办发〔2019〕14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0年度县级一级预算单位电子财务数据采集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数据单位及内容
县级一级预算单位本级(附件1)及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均需报送2020年度的电子财务数据,包括会计核算数据、决算报表数据等。
二、报送数据格式及方式
1、已使用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子系统的单位,我局通过后台原始数据库统一采集,不需导出数据进行报送(县医院、县中医院单独采集)。
2、各县级一级预算单位对本级及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统一出具电子数据和资料承诺书加盖电子公章通过电子政务网报送至龙陵县审计局。
三、报送时限
各部门必须在2月20日前将附件2: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户情况表、附件3:预算单位财务电子数据信息表和附件4:提供电子数据和资料承诺书上报到县审计局。
四、相关要求
为保证数据准确性,防止数据出现错误操作导致数据分析出现偏差,各单位要确保财务账套数据处理正确,务必在2月10日前,将单位账套进行月结、年结等操作。
各部门在开展电子数据定期报送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县审计局联系和咨询。联系人:余自刚;联系电话:13708758502、6121659。
附件1:2021年需报送数据的县级一级预算单位名单
附件2: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户情况表
附件3:预算单位财务电子数据信息表
附件4:提供电子数据和资料承诺书(模板)
龙陵县审计局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