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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9-9/20241210-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2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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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城乡建设(含住房)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县人民政府:

2024年,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理论武装,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重大意义,坚持“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和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为契机,全面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指标任务,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性作用不断凸显,法治社会、法治龙陵、法治住建一体化建设稳步推进,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工作情况

(一)坚持学习为先,提升法律思维,筑牢法治理念。一是采取集中学、个人学的方式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效提升党员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全面树牢依法行政的理念意识。二是学习行政法律法规,提升业务能力。着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培训学习,旨在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理论功底,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及行政诉讼风险,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三是清单化学法,责任进一步压实。根据行业特性和管理实际,研究制定《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并印发实施,切实提高依规治党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2024年共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开展行政法律法规学习培训6次,制定印发领导干部学法清单1份,学习覆盖人员100余人,做到干部职工全覆盖,理论水平有效提升。

(二)系统谋划,整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稳步实施。一是召开会议,及时研究。2024年1月7日,组织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对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客观总结,对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进行了严密部署。2024年3月25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制定了《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为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提供了理论支撑和组织保障。二是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部门中心工作计划,并体现在单位年度工作总结中,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

(三)行政决策科学民主,权力运行规范有效,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一是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了本系统重大行政决策标准、目录清单的拟定公示工作。在门户网站公示《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目录标准》《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内容,清单化管理,程序性实施,真正做到有依可循,公正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化、规范化、清单化、合法化。二是按照《关于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了一系列涉法工作,主动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确保行政决策合法合规。三是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规定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四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制度。严格把握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做到“应公开、必公开、尽公开”,严格按照公开程序步骤予以公开,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让权利运行充分暴露在阳光之下,消除凭经验办事的意识,树立依法依规按章办事的理念。2024年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产生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决策清单为0上报。2024年共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共咨询法律顾问意见3次,反馈法律意见5条,采纳5条。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方面。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机构改革后县委编办赋予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职能职责,依法行使职权,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失职必追责”的执法理念。二是职权清单化管理。结合县级综合执法改革及乡镇赋权事项工作及时梳理权责清单目录予以公示,做到政务服务、行政执法清单化、规范化。截至目前,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行政处罚581项(其中上报省级由综合执法局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事项共494项,目前还未得到省级部门批准),行政检查18项,行政许可20项(主项)。三是推进“放管服”改革方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梳理和优化住建领域审批流程,积极推行“互联网 + 政务服务”,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四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对本部门法定职能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信息、救济途径、执法人员等在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增强执法透明度。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梳理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事项,形成《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按照“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压实法制审核主体责任。截至目前,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摄像机2台,执法记录仪4台,录音笔4个。五是公正文明执法有效落实。2024年共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5份,行政处罚案件2件,罚款金额11950元;2024年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1次,评查行政处罚案件2件、行政许可案件45件,提出评查意见66项;更新《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系统》案件98件信息1960条;抓实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走访企业56家,填写《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征集表》103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9份,收到问题反馈0条;制定完善《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制度》,出具公平竞争审查表4份;法制审核重大行政执法事项2件,参加行政复议1次。

(五)强化层级监督,作风纪律严明有力。一是落实监督责任不缩手。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廉政勤政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监督,认真落实约谈提醒、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二是开展警示教育学习不停歇以警示教育片为抓手,组织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以片中事警醒领导干部切忌成为“片中人”,筑牢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意识和定力。三党课赋能实监督。充分利用党组书记讲党课制度,切实强化廉的意识和洁的自觉性,用《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奉公守法,严以修身,严于律己。四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程序,杜绝独断专行、一言堂的行为发生,在有力监督下有效发挥民主集中、民主决策的导向作用。

(六)行政诉讼办理及落实司法建议、纪检监察建议、检察建议情况。2024年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产生行政诉讼案件情况。共收到检察机关发出的检察建议2份、司法建议0份、纪检监察建议0份,均按期进行了处理回复。

(七)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法治队伍不断夯实壮大。一注重日常学习培训。积极参加和自行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培训,在选人用人上坚持高素质人才和法律人才专业相融合。二是法治素养选人用人方面。2024年以来共计调入人员1人,目前已报名参加行政执法证件考试;共晋升职级2人均持有行政执法证件,共提拔股(所)级干部1人,均持有行政执法证件。三是法治队伍建设方面。共有行政执法人员44人,股所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持证率为100%。四是法治培训方面。参加县级法治能力培训2次,参训人员26人,在本单位组织培训1次,参训人员56人,培训人员培训课时均达到每人每年60个学时。

(八)带头尊法学法用法,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一是建强组织定责任。根据“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压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成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细化工作制清单。按照股室职责进行指标细化,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将股室涉及法律法规进行清单式普法。三是深入监管行业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特别是利用安全生产会议强化建筑企业及建筑工人对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筑牢从业人员“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生产理念。四是重点时段开展普法。利用质量月、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全国国防教育月、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宪法宣传日等特殊节点,线上线下结合,多措并举,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2024年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15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出动工作人员18人次。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意识仍需提升。部分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主动性不够。

(二)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执法人员数量不足,人员专业结构不合理,在应对复杂执法情况时存在困难,执法水平和执法素质需进一步提高和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法治教育培训。加大对全体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力度,定期组织法律知识讲座和案例分析,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增强依法履职能力。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实执法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法能力。同时,积极争取资金,更新执法装备,保障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行政决策机制,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确保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