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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9-9/20241212-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 2024-12-12
文号 龙住建罚决字〔2024〕第3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关于云南强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在龙陵县实验中学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工地拆卸塔式起重机行政处罚公示

案件名称

云南强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在龙陵县实验中学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工地拆卸塔式起重机一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龙住建罚决字〔2024〕第3号

行政处罚行政

相对人情况

云南强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处罚种类

警告、并处罚款

法律依据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633项的规定

处罚内容

予以警告并处罚款伍仟元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15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的名称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