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9-9/20241212-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处罚 | 发布日期 | 2024-12-12 |
文号 | 龙住建罚决字〔2024〕第3号 | 浏览量 |
案件名称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龙住建罚决字〔2024〕第3号 |
行政处罚行政 相对人情况 | 云南强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处罚种类 | 警告、并处罚款 |
法律依据 |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633项的规定 |
处罚内容 | 予以警告并处罚款伍仟元 |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 15日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的名称 |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 2024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