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9-9-10_B/2017-0502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7-0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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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进一步加快龙山中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作进度。4月26日和28日,龙陵县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龙山中路上节街和远征路马路边两路段的20户棚改对象户危旧房屋等建筑物进行了依法拆除。
为确保依法拆除工作的安全顺利实施,县依法拆迁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了拆除工作方案,组织住建、国土、综合执法局、包保单位等相关部门对棚改对象户的危旧房屋等建筑物进行依法拆除。在实施依法拆除工作前期,各拆除工作小组认真履行职能职责,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向棚改对象户发送了《腾房通知书》《拆除房屋通知》等相关法律文书,同时积极与棚改对象户进行了沟通、对接等相关工作,确保拆除各项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做到防范于未然。
在两天拆除工作中,经过全体人员的艰苦努力,共依法拆除棚户区危旧房屋20栋3000余平方米,为依法依规推进全县棚户区拆除危旧房屋工作开了好头和积累了经验。
自2015年9月启动龙山中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作以来,全县棚户区改造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已拆除建筑面积21.3万平方米,共兑付货币安置补偿资金14.3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