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9-9-/2021-063001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1-06-30 |
文号 | 龙住建发〔2021〕77号 | 浏览量 |
孙自维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在龙陵县城规范设置宣传广告专栏的建议》(第0058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县省级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县城、美丽县城的创建,县委、县政府在“户外广告”整治工作中充分应用科学合理的管理手段,进一步理清了管理体制、完善了制度建设、压实了工作责任,县城市容市貌有了大的提升。城市管理工作部门,坚持对陈旧、破损宣传标语和破损、散架、无管理单位等存在安全隐患和有碍观瞻的广告牌以及标语进行了拆除,对外观脏污、过时的宣传标语进行内容更换,确保所有宣传标语外观干净整洁、美观完好,形成弘扬社会正能量的浓厚氛围。结合城城市管理工作,针对临时广告张贴和宣传,计划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结合棚改后,在龙山中路、白塔路、远征路等路段中建设的公交站台设置符合规划的宣传栏,供临时广告张贴,便于市民规范宣传;二是在人员流动性大、人员聚集场所规范设置宣传栏,供市民临时宣传提供平台;三是加强便民信息栏管理,有序增设,真正实现城市管理、便民利民与美化环境共赢的良好局面;四是加强宣传,利用县住建局公众号和城市管理宣传车做好信息栏位置的公示和正确张贴广告的引导。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石正杰 0875-612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