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9-9/20240625-00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06-25 |
文号 | 龙住建发〔2024〕39号 | 浏览量 |
杨成海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城建成区垃圾箱(果皮箱)和路灯覆盖建议(第23号),已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积极响应龙陵县委、县政府争创“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城市”和“美丽县城”等工作的深入开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筹措资金,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短板。在建成区主次干道,共建有生活垃圾收集驿站39座,投放设置垃圾桶1428只,四分类果皮箱316只;配套设置路灯7451盏,城市亮灯率达98%(主次干道)。随着县城建设的推进,县城建成区面积不断扩大,在工程建设中由于国家金融政策的调整,资金链断裂、县级财政资金投入乏力等因素,致使部分项目推进缓慢或市政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市政功能不完善等现象。
为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主责部门积极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对市政基础设施投入,逐渐完善城市功能。2024年以来,一是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废物箱(果皮箱)的设置:按商业、金融业街道50-100m,主干路、次干路、有辅道的快速路100-200m,支路有人行道路的快速路200-400m的标准设置”要求,对项目建设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城市道路共规范设置果皮箱70只,其中远征路设置20只、白塔路东段设置12只、云山路设置16只、其他路段共增设22只。二是投入资金200万元对白塔路上段、松山路西段等市政道路安装路灯400余盏。其中松山路南段安装50棵杆、灯具100盏;雨屏路20棵杆、灯具40盏;白塔路东段18棵杆、灯具36盏;龙华路中段12棵杆、灯具150盏;提升改造热泉路37棵杆、灯具74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