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9-9-/2022-0610007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2-06-10 |
文号 | 龙住建发〔2022〕55号 | 浏览量 |
段耘书、匡大平、郭永芹、韩林理、李树兰、黄芬彩、石怀芹、
赵茂海代表:
你们在龙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收储运设备配备的建议》(第59号)已交住建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龙陵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建设项目已纳入《龙陵县乡村振兴项目(一期)》实施范围并向农发行保山分行申请贷款1.3亿元,现项目贷款资金已落实到位,正在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感谢你们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你们继续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