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259-9/20261012-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10-12 |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龙办通〔2025〕48号)要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整改“全省已停用的53座垃圾填埋场中仅8座完成封场”的问题,通过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全省已停用的53座垃圾填埋场中仅8座完成封场。
二、整改措施
1.加强对已停用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渗滤液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尾水达标排放,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规范化运营水平。
2.加快实施龙陵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改造,并将现有10万立方米剩余库区用作兜底填埋设施,确保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加强谋划,完成封场改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抓住龙陵县乡村振兴项目(一期)的机遇,将生活垃圾场二期扩建工程纳入其中一个子项目实施。项目于2025年10月完成建设,完成一期封库。项目改造完成垃圾填埋场1座,库容约10万立方米;建成垃圾中转站1幢,建筑面积932.50平方米,并购置上投料水平压缩系统、平移装置、中央控制系统、称重系统等作业设备1套,配套垃圾转运车2辆,压缩箱4个;完成附属仓库、沉砂池、地下水井监测点位等建设。完成投资约3050万元。项目的建成,转变了垃圾处置方式,将每日产生垃圾压缩处理后转运至保山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焚烧处理,补齐了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短板,完善了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环卫基础设施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为实现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提供了硬件基础。
(二)加强管理,规范运营。填埋场封场之后,坚持系统治理,常态化管控,加强库区安全、渗滤液防治、地下水监测、废气监测防范环境风险。新建地下水监测井3座,加上原监测井4座共7座,对场区周边地下水、排水、废水开展监测,2025年至今水质监测均合格。对场区周边环境开展无组织废气监测,2025年至今监测结果均合格。渗滤液处置开展闭环管理,构筑收集、处置、监测体系。填埋库区产生的渗滤液经调节池收集之后,进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处理的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之后外排,利用新建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开展线上监测,确保安全排放。推行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运维、“一体化”运营模式,委托龙陵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系统运营,提升综合管理水平。常态化修复完善截洪沟、排水沟等分流设施,确保雨洪径流有效导排。定期清理厂区杂草、杂物,确保厂区整洁有序。定期检查导气石笼排气运行状态,保障填埋气体有序导出,严防气体积聚憋压,建立健全相关机制。2026年7月,开展了龙陵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风险评估,评估结果为低风险。
四、整改成效
(一)消除环境风险,污染防控能力提升。通过系统化封场整改,全面完成填埋整形、碾压、覆土及HDPE防渗膜全覆盖作业,彻底杜绝垃圾裸露、扬尘扩散、异味等问题,从源头阻断生活垃圾污染外溢途径。完善升级场区雨污分流、截洪排水系统,全面疏通修复截洪沟、导流渠,有效实现雨污彻底分流,大幅减少雨水入渗库区,从源头降低渗滤液产生量。同步优化渗滤液收集导排、调节处置体系,规范设施运维处置流程,确保渗滤液全收集、全处理、达标排放,解决以往渗滤液积存、渗漏、混流等隐患,地下水、地表水周边环境质量持续稳定达标。同时,规范填埋气有序导出排放,杜绝气体积聚、无序扩散引发的环境及安全风险,场区大气环境质量显著提升。
(二)建立完善机制,提升运维管理规范化水平。依托本次封场整改,补齐日常管护短板,建立健全封场后常态化巡查、设施运维、环境监测、隐患排查、台账管理、应急处置等长效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封场后场区管护工作,定期开展水气设施巡检、环境卫生清理及环境指标常态化监测,完善全套运维台账资料,实现封场后管理有制度、巡查有记录、运维有措施、监测有数据、隐患有整改的闭环管理模式,保障填埋场封场后长期安全、稳定、生态化运行。
下一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立足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紧紧围绕污水、垃圾治理重点工作,构建制度健全、巡查到位、运维规范、监测精准、隐患闭环的管理体系,持续巩固整改成果,杜绝问题反弹回潮。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