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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9-9/20251126-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5-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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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关于云南省城镇“两污”治理设施专项督察反馈镇区污水治理、镇村垃圾治理短板明显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保山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城镇“两污”治理设施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保政办函﹝2023﹞32号)要求,龙陵县切实抓好省城镇“两污”治理设施专项督察反馈“镇区污水治理、镇村垃圾治理短板明显”问题的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镇区污水治理、镇村垃圾治理短板明显。

二、整改措施

一是加快配套完善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推行统一纳管与就地就近治理模式,距离城市污水处理厂较近、且具备地形条件的乡镇镇区,优先采取纳管模式,将收集的生活污水纳入城市污水管网处理;距离城市污水处理厂较远的乡镇镇区,就地就近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积极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推进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提升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收集率,重点河流(湖泊)流域、森林保护区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范围内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基本实现应收尽收,应处尽处。2023年底、2024年底、2025年底,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80%、90%、100%。二是采取城乡、镇村一体化和就地就近治理3种模式,新建或改造镇村垃圾处理设施,提高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能力。在人口相对集中、交通便利的地区,尽量扩大覆盖范围,采取城乡一体化模式,生活垃圾统一收运至城市(县城)集中处理。在居住分散的偏远山区村庄,在强化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的基础上,合理布局小型化、分散化、无害化处理设施,收集处理村庄生活垃圾,逐步开展垃圾设施提标改造工作,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禁止随意倾倒、抛撒、露天堆放和露天焚烧农村生活垃圾的行为。到2023年底、2024年底、2025年底,镇区、村庄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80%、70%,90%、80%,100%、90%。三是建立健全“两污”设施运行保障机制,在督促县(市、区)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的同时,进一步开放设施建设与运营市场,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实施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管理方式运作,降低日常运营费用,提高设施使用效率。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完善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

腊勐镇、龙新乡积极推进镇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前期工作,腊勐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于2025年3月开工建设,龙新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于2024年6月开工建设。其中,腊勐镇新建雨污收集管网4227.3m,包括主管网1929.3m、支管网2298m,新建1000m3水池1座、20m3水池3座,龙新乡新建污水管网4920m,包括主管网3640m、支管网1280m,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腊勐镇、龙新乡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后,龙陵县集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

(二)提高镇区、村庄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

2023年实施农村生活垃圾热解处理站项目。积极对接农业发展银行争取融资支持,投入资金5500万元实施农村生活垃圾热解处理项目,在9个乡镇新建农村生活垃圾热解处理站13个,配备热解气化炉18座,新增垃圾日处理能力175吨,2023年底已经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实现龙陵县镇区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村庄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均达100%,全县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理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三)持续强化“两污”治理全过程管理

一是抓实技术保障。垃圾热解气化炉设备供应公司定期开展实操培训,重点提升终端保洁人员设备操作技能,建立月度巡检维修制度,确保垃圾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各乡镇明确专人定期、不定期对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巡查维护。二是健全收运处机制。各乡镇严格按照《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龙陵县集镇生活垃圾处理定价的通知》(龙发改价格〔2023〕340号)要求,制定本辖区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明确清扫、拉运人员岗位职责,实现“前端清扫、中端转运、终端处理”的闭环管理,通过系统治理,全县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已建成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及垃圾热解处理站设备日常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明确岗位职责,做好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二是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开展检查指导,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切实发挥建设效益。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