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9-9/20231108-00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11-08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网站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龙陵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大松园
建设内容:扩建50万立方米垃圾填埋场1座;新建2层框架结构垃圾中转站业务用房1幢,建筑面积932平方米及场地硬化1206平方米,土石方开挖外运85489立方米。购置上投料水平压缩系统1套,平移机构1套,中央控制系统1套,垃圾收集箱6个,除尘除臭系统1套,快速自动门1套,车辆称重系统1套,空间异味控制系统1套,高压清洗设备2套,作业设备1套。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75-6121029
邮箱:llxcxjsjbgs@126.com
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远征路105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云南凯风安全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878-3397659
通讯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高新区庄甸社区庄甸医药工业园区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spm=0.0.0.0.3PDL2z。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