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9-9-/2021-1028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10-28 |
文号 | 浏览量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要批示和全国及全省工程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总体要求,巩固我县国家卫生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效遏制工地扬尘污染,打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蓝天保卫战”,根据《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中心城区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执法检查的通知》《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委第五巡察组专项巡察龙陵县生态环境保护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认清当前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严峻形势,深刻认识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反复性和重要性,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城区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治理,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建筑物拆除工地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完善我县城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扬尘污染管理体系,实现在建项目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100%编制到位,基本扬尘防治措施100%落实到位,严重污染天气的扬尘治理应急响应100%执行到位。
二、整治时间
(一)10月15日-10月30日,制定整治方案阶段。认真落实《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龙办发〔2021〕21号)要求,针对存在县城建筑施工工地落实“六个百分百”不到位,部分裸露地面、建筑拆除等未严格执行防尘措施有关规定的问题,研究制定中心城区扬尘治理整治方案。
(二)11月1日-11月15日,执法检查阶段。对各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在建项目落实“六个百分百”情况、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方案编制情况、项目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机构建立情况、项目施工扬尘防治公示情况、项目施工扬尘防治经费使用登记情况、项目施工扬尘防治检查情况,并对检查中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确保各在建项目整改达标。
(三)11月16日-11月30日,问题整改阶段。各在建工程各方责任主体按照检查反馈内容按照要求进行自查并及时整改,严格按照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要求实施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并做到施工现场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有效遏制施工现场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并长期保持。
三、整治内容及措施
(一)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施工扬尘治理公示牌,公示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及现场责任人信息以及扬尘治理措施等内容,公示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二)建设工地必须做到100%围蔽,围挡(围墙)高度满足规范要求,城市主干道工地封闭式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 米,其他区域不得低于1.8米,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规范成线。
(三)拆除和开挖工程100%洒水降尘。基坑土方开挖时必须进行洒水降尘,土方开挖区域使用湿作业法并洒水降尘。
(四)出工地车辆做到100%冲洗干净。施工现场进出口通道必须设置洗车池、冲洗槽、沉砂井、排水沟以及车辆冲洗设施,并有专人对出场车辆进行清扫冲洗,以保证现场污水泥浆不带入城市道路。
(五)工地砂土100%覆盖。粉尘材料必须入库保管,工地砂石材料、水泥等易引起扬尘材料应完全覆盖,其余建筑材料也应码放整齐。禁止在道路和人行道上堆放或转运易扬尘的建筑材料,施工过程中,易产生扬尘的工序必须采取降尘措施。
(六)工地路面100%硬化。施工现场规划和使用的主要施工通道全部进行硬化处理,并每日进行洒水降尘。
(七)施工现场长期裸土100%覆盖处理或绿化。预留回填土或未及时运出的裸土应进行全覆盖或绿化处理,建筑垃圾应进行全覆盖或袋装处理。
(八)施工现场PM10浓度超过60 时,应当立即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
(九)加强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的宣传教育工作,对违规渣土车所挂靠的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进行连带处罚,追究其相应管理责任,从源头上杜绝渣土车运输过程中沿途遗撒现象发生。
(十)针对建筑工地、施工项目工程渣土影响城市环境卫生的痼疾顽症,集中精力开展整治,狠抓工地源头和运输渣土车辆经过城区道路未严密覆盖现象,落实长效管理,开展渣土车专项治理工作。住建部门相关责任股室强化在渣土车进出工地长效管理的牵头抓总作用,进一步强化公安、交通等部门之间的联动,形成整治合力,共同加强对超载、抛洒、未密闭运输、违规弃置渣土、擅自设场堆放处置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采取设置检查点,严格要求渣土车清洗入城。
(十一)落实渣土车运输备案工作制度,实现装载点、运输路线、车辆载重、车厢密闭、行驶速度、卸载点等方面的监控管理手段,突出抓好重大工程、重要时段、重点路线的建筑垃圾处置、渣土运输环节的监管,并加强弃土场管理。
(十二)开启道路深度保洁模式,高标准严要求开展精细化管理工作,采用“水车+机扫+人机结合”冲洗配合作业,对主次干道进行冲刷、清洗、降尘。
四、整治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更好组织和开展城区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整治,成立局扬尘治理工作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线正灿 局长
副组长:杨启强局党组书记
石正杰副局长
杨 武副局长
张家常副局长
成 员:雷正松建筑业管理股负责人
梅自霖质安监站站长
尹世凯城市管理股负责人
赵志能城市和村镇建设股负责人
王加增环卫站站长
陈德荣市政设施管理站站长
赵胜会 成飞公司总经理
(二)职能职责
建筑业管理、质安监站:负责牵头对城区所有在建工程工地内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按要求牵头检查工地内部扬尘法理工作落实情况。
城市和村镇建设股、市政设施管理站配合建筑业管理股、质安监站抓好城区市政工程工地内部扬尘法理工作落实情况。
城市管理股配合建筑业管理股、质安监站抓好城区市政工程工地内部扬尘法理工作落实,牵头抓好城区内工地出入车辆清洗工作的监督,查处运输渣土、砂石车辆经过城区道路未严密覆盖的行为。开展城区工地渣土车专项治理工作,对经过城区道路的车辆抛洒、违规弃置渣土、擅自设场堆放处置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环卫站:负责城区道路清扫清洗、洒水降尘工作。
成飞公司:负责弃土场的扬尘治理及日常管理工作,对出入弃土场的车辆清洗工作进行监督。
(三)强化监管执法,健全长效机制。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远程监控等手段,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畅通举报渠道,通过热线电话等多种方式受理施工扬尘方面的群众举报。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企业,严肃查处。对工作落实不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股室和工作人员,视其情节和后果,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要逐步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保证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将施工扬尘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继续巩固治理成果。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施工扬尘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施工扬尘治理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