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9-9-/2019-0403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9-04-03 |
文号 | 浏览量 |
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为全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建繁荣时尚美丽和谐社会,请广大群众和住建系统企业(公司)积极支持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什么是“黑”“恶”势力
(一)黑社会性质组织”具备的特征?
1.组织特征:较稳定、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经济特征:通过违法或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有一定经济实力,以支持组织的活动。
3.行为特征: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4.危害性特征: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二)“恶势力”的特征?
1.犯罪主体多数性:一般为三人以上。
2.组织形式稳定性:经常纠集在一起。
3.行为方式特定性: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多次作恶。
4.社会危害严重性:多次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5.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三)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所谓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将依纪依法追究党纪、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或者个人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名义捏造事实,对办案人员进行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也要受到法律处罚。
二、住建领域“黑”“恶”势力表现
1.在建筑市场领域,恶势力竞标、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在施工渣土运输中阻拦施工强揽生意等;
2.在房地产建设领域,房屋征收过程中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胁迫搬迁或者煽动闹事;
3.房地产中介公司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租户、强制上涨或恶意克扣租金,物业公司勾结社会闲杂人员滋扰业主,以暴力手段阻碍物业项目正常交接;
4.在住房公积金使用方面,非法中介协助缴存职工以虚拟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收取高额手续费;
5.在农村危房改造建设管理方面,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格和补助资金,诱骗、逼迫农户上缴回扣;
6.实施违法建设,以暴力手段阻碍城市管理执法,为占道经营、违法建设等充当“保护伞”;
7.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请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公司、房地产中介公司、招投标企业等全面自查自纠。希望各企业(公司)和广大群众积极行动起来,主动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做坚决斗争。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
举报电话:0875-6121029
举报邮箱:llxcxjsjbgs@126.com
邮寄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远征路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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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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