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9-9-10_B/2017-0509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7-05-09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进一步加强集镇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集镇管理和村镇规划水平,龙山镇人民政府拟面向全镇公开招聘2名村镇规划员和5名集镇管理协管员,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录的办法,面向全镇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村镇规划员岗,招聘人数2名;集镇管理协管员岗,招聘人数5名。
三、招聘条件
(一)岗位要求: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普通话标准,表达能力强,处置情况灵活;能熟练操作电脑,有较好的语言表达、社会工作及文字写作能力。
(二)户籍要求:龙山镇户籍。
(三)年龄要求: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及岗位要求:集镇管理协管员岗,要求为退伍军人、限男性;村镇规划员岗,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土木类、水利类、测绘类、建筑类专业。
(五)身高要求:男性身高165cm及以上,女性身高155cm及以上。
(六)其他要求:
1.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精神病史的不得录用。
2. 有吸毒及其他违法犯罪记录的不得录用。
3.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录用。
4. 身体有纹身影响集镇管理队伍形象的不得录用。
5. 同等条件下棚改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录用。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初试、复试等方式择优聘用。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1. 报名时间。2017年5月14日,下午14:00—17:00。
2. 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龙山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四楼)。联系人:杨庆霖,联系电话:0875—6121848。
限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户口簿、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原件1份,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3张。
(二)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 初试: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初试方式,初试方式为查阅材料、面谈或笔试。笔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集镇管理和村镇规划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如报名人数达不1︰2的比例要求,则按实际人数进入初试环节。初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 复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协调能力及仪态举止,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当场评分,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不含60分)者直接淘汰。具体面试地点、时间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综合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拟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龙山镇人民政府报到,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与纪律监督
(一)成立龙山镇村镇规划员和集镇管理协管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三)对违反考录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聘用及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五险一金”。村镇规划员试用期基本工资2500元/月(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工资待遇为3000元/月;集镇管理协管员试用期基本工资1880元/月(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工资待遇为2350元/月。
龙山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