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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9-9/20221010-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2-10-10
文号 龙住建发〔2022〕110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城乡建设(含住房)
龙陵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根据《龙陵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龙陵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龙安发〔2022〕16号)《保山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保建发〔2022〕104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龙陵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时间自即日起至2023年春节结束。

一、总体要求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念头,深入推动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市、县各项举措落实落地,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矛盾问题持续开展整治攻坚,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力稳控全县安全生产形势。

二、工作任务

重点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钢结构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市政工程建设,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体系,严格落实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等管控措施,严格按方案施工,确保危大工程管控到位。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全力督促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行为管理,督促各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压实各房屋市政建设项目主体责任,助推全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向好。

(二)严格管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认真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和《云南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严格要求工程参建单位建立健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加强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审批、验收等环节管理,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作业,确保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到位。严格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突出建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钢结构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精准排查各类重大隐患。

(三)严格落实质量安全手册。按照《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检查标准》,严格落实《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国有企业要带头落实手册要求,工程参建单位要根据《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要把贯彻落实手册与日常监督检查、建筑工人技能培训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手册制度落地见效,实现企业、项目和人员全覆盖,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加强建筑现场消防安全。督促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要求对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整改,坚决预防建筑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发生。

(五)狠抓隐患整改

工程参建单位要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明确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分级分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坚决防止隐患变成事故。

(六)加强信息报送

严格按照上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安委会相关要求,报送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