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9-9/20211030-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10-30 |
文号 | 浏览量 |
各股(室)、站(所),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各燃气企业及燃气供应点: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补短板、治隐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局班子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补短板、治隐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精神,深刻汲取全县“10·08”“10·16”生产安全事故、湖北十堰“6·13”及沈阳市和平“10·21”燃气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抓实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各项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要求,结合住建领域工作实际,特制定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补短板、治隐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按照《龙陵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龙陵县安全生产“补短板、治隐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集中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补短板、治隐患”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效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
二、主要任务及时间安排
(一)主要任务。对全县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镇燃气及市政设施运行领域安全生产集中开展“补短板、治隐患”专项行动。
(二)时间安排。自文件印发之日至2021年12月30日结束。
三、主要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组织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习
责任领导:线正灿
责任人:杨启强杨武张家常
责任单位:办公室建筑业管理股城市和村镇建设股质安监站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站园林绿化管理所,各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燃气企业及门市供应点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10日前
工作措施:各责任单位应组织本单位、本企业人员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活动,学习活动围绕以下几方面:一是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三是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工作部署和文件要求;四是学习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技术规范及行业管理要求;五是组织观看安全生产教育警示片和案例,以案促改等。
(二)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会
责任领导:线正灿
责任人:杨启强杨武张家常
责任单位:办公室建筑业管理股城市和村镇建设股质安监站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站园林绿化管理所,各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燃气企业及门市供应点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10日前
工作措施:按照《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责任分工,组织召开一次本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会议,认真分析研究本单位、本企业安全生产的主要风险和隐患,找准薄弱环节、短板弱项,分析监管薄弱环节和工作盲区,找准监管和生产经营中的制度、责任、措施漏洞和短板,制定整改方案和清单,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并将整改方案和清单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全面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对照检查
责任领导:杨启强、杨武、张家常
责任人:各相关股室、各企业负责人
责任单位:建筑业管理股城市和村镇建设股质安监站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站园林绿化管理所,各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燃气企业及门市供应点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10日前
工作措施:各企业对照项目建设施工标准完成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劳务派遣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划分,形成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两个清单。各企业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梳理完成后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全面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自查自纠
责任领导:杨启强、杨武、张家常
责任人:各相关股室、各企业负责人
责任单位:建筑业管理股城市和村镇建设股质安监站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站园林绿化管理所,各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燃气企业及门市供应点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10日前
工作措施:各责任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所承担工程项目、燃气经营范围及市政运行领域内安全生产措施自查自纠,围绕各项措施的科学性、可操作性、时效性等方面进行评估,确保安全生产管理措施、防范措施、保障措施务实管用。
(五)11月25日前全面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责任领导:杨启强、杨武、张家常
责任人:各相关股室、各企业负责人
责任单位:建筑业管理股城市和村镇建设股质安监站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站园林绿化管理所,各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燃气企业及门市供应点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25日前
工作措施:各责任股室在各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将对全县范围内各在建项目、城镇燃气生产经营及市政设施运行全面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方面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在建项目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二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三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建立和安全管理情况;四是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护(重点是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防护)措施;五是在建项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六是对在建项目所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进行监督抽检等。城镇燃气领域方面主要包括:一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特别是经营产所、存储仓库、用气户安全隐患排查情况;二是发现的问题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三是企业落实《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情况,特别是企业与物管单位、业主委员会协商开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保护装置的宣传及安装工作情况;四是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开展用户安全用气宣传情况。市政设施运行安全方面主要包括:一是市政道路安全通达运行情况,特别是排查人行道铺砖有无大面积缺失或沉陷、车行道是否大面积坑洞或塌陷,窨井盖是否损坏或塌陷等情况;二是市政路灯安全运行情况,重点灯杆无倾斜、灯罩无破损和坠落隐患,灯杆内电缆头和金属钢管等接地完整良好、没有外接电源搭在灯杆上,市政路灯架空线是否有下垂现象和断裂隐患。三是雨污排水运行安全情况,重点对所有雨污管网、检查井全面进行排查和整改。四是市政桥梁运行安全情况,重点查看桥台是否有明显变形和开裂,桥孔是否有违章占用,桥梁栏杆设施是否有缺失,并根据检查、检测、加固维修资料动态更新档案,做到内容完整、规范有序、更新及时。五是县城建成区公共绿地的基础设施运行安全情况,重点查看安全生产法律、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贯彻执行情况;公园广场安全标识、地砖、园林小品、亭子、栏杆等设施是否有破损未修复的情况;行道树是否有枯树、裂树及倾倒、触及电力设施的现象;秋冬季森林公园防火标识是否完好;每年汛期公园、广场及公共绿地排水沟是否畅通;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相关责任股室、各相关企业要高度安全生产“补短板、治隐患”专项行动工作,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重大隐患问题督办、高风险单位安全监管责任清单等措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坚决筑牢安全防线。
(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涉及的各相关股室、各企业间应加强部门及企业之间的沟通,全面配合开展专项行动,统筹抓好安全生产制度完善、体系建立、隐患整治、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把专项行动与贯彻落实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取得实效。
(三)从严从实,严格执法。局机关将根据监管职责对所属监管企业以最严格的监管力度抓好工作,落实“六个一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措施不落实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停产停业整顿;隐患排查不到位或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停产停业整顿;不汲取事故教训或安全生产问题集中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安全生产存在重大隐患或责任、制度、措施不落实的单位一律通报上级项目业主、总承包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和事故责任一律实行法律责任、工作责任、经济责任同步调查追责。
(四)及时总结,按时上报。各股室、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补短板、治隐患”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各企业的实施方案及自检自查报告于11月10日前上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关于成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补短板、治
隐患”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成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补短板、治隐患”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补短板、治隐患”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补短板、治隐患”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长:线正灿局长
副组长:杨启强党组书记
杨武副局长
张家常副局长
成员:李仕桂办公室负责人
赵志能城市和村镇建设股负责人
雷正松建筑业管理股负责人
梅自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陈德荣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站站长
杨菊云园林绿化管理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由梅自霖担任办公室主任,雷正松、杨恩全、高庆吉为成员,负责统筹开展专项行动日常工作。